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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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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负责人车欣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崔亚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20-59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子公司股权及相关债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为进一步梳理业务体系,聚焦主业发展,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出售上海优尼斯工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工业”)和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公司”,与优工业合称“出售公司”)两家子公司100%的股权及相关债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二)2020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子公司股权及相关债权的议案》。2020年10月13日,优工业、东莞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以下合称“拟出售资产”)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预挂牌。

  (三)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出售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基于初步评估结果,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子公司股权及相关债权的议案》。

  (四)本次交易将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挂牌价格参考经有权国有资产管理单位备案资产的评估值,并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要求确定。本次交易存在成功与否的风险,交易对象和最终交易价格尚无法确认,公司将在挂牌交易程序结束后,另行公告具体情况。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拟出售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拟出售资产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优工业、东莞公司100%股权,以及截止2020年8月31日,公司对优工业的债权人民币116,427.30万元、公司对东莞公司的债权人民币3,499.88万元。

  1. 优工业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优尼斯工业服务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赵彪;

  (4)注册资本:人民币124,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13年4月16日;

  (6)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89号10层1011室;

  (7)经营范围: 工业设备(除专项)、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械设备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工业设计,商务信息咨询,机械设备租赁(除金融租赁),广告设计、制作,电脑图文设计,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商务信息咨询,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工业产品设计,企业管理咨询,展览展示服务,建筑装饰建设工程专项设计,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建设工程专业设计,销售:机械设备及配件、机电设备及配件、仪器仪表、润滑油、办公用品、工艺品、家具、建筑装饰材料、家居用品、电子产品、音响设备、花卉苗木,以下限分支:仓储、运输、金属制品加工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关系:优工业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100%;

  (9)主要财务数据(母公司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 东莞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赵彪;

  (4)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16-03-01;

  (6)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新竹路4号2栋101室;

  (7)经营范围:智能机械设备制造,机床制造,机械加工,设备租赁,批发零售业,建筑装饰,室内装潢,经济信息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道路普通货运,珠宝首饰及黄金饰品的加工、销售、技术咨询服务;国内货运代理;物业租赁;物业管理;

  (8)股权关系:东莞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100%;

  (9)主要财务数据(母公司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拟出售资产的评估情况

  公司委托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拟出售资产进行评估。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20)第4422-01及第4422-02(以下简称“股权评估报告”),以2020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优工业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34,093.30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44,411.34万元;东莞公司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8,451.40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为人民币-26,600.01万元。因此,出售公司股权的评估值合计为人民币-171,011.35万元。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20)第4421-01及第4421-02(以下简称“债权评估报告”),以2020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公司对优工业债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16,427.30万元,成本法评估价值为人民币47,956.41万元;公司对东莞公司的债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499.88万元,成本法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554.91万元。因此,公司对出售公司债权的评估值合计为人民币50,511.32万元。

  上述股权评估报告、债权评估报告尚需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用技术集团”)备案。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其他安排

  根据上述评估结果,优工业100%股权的挂牌价格初步定为人民币1元,公司对优工业债权的挂牌价格初步定为人民币47,956.41万元;东莞公司100%股权的挂牌价格初步定为人民币1元,公司对东莞公司债权的挂牌价格初步定为人民币2,554.91万元。最终挂牌价格将在通用技术集团备案的评估值基础上合理确定,交易对象和最终交易价格尚无法确认,公司将在挂牌交易程序结束后,另行公告具体情况。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如果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完成,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预计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优工业、东莞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六、备查文件

  九届四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6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20-60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0年11月11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11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9∶15至2020年11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6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6日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现任董事、现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主楼V1-02会议室,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与沈机集团土地、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议案》

  2.审议《关于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子公司股权及相关债权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20年10月13日及2020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与沈机集团土地、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须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人员,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11月9日、11月10日。

  3.登记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及其他

  (1)公司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2)邮编:110142

  (3)电话:(024)25190865

  (4)传真:(024)25190877

  (5)联系人:林晓琳、石苗苗

  (6)参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授权委托书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6日

  

  附 件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股股东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410,投票简称:“沈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1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 本人/本单位出席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

  委 托 人 姓 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20-57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0年10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其中董事周建华因工作原因不能参会,委托董事魏华亮出席本次董事会并代为表决;独立董事王英明因工作原因不能参会,委托独立董事钟田丽出席本次董事会并代为表决。董事长车欣嘉、董事董凌云现场参会,董事魏华亮、独立董事钟田丽、独立董事张黎明以通讯形式参会。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车欣嘉先生主持。

  5.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子公司股权及相关债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59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60公告。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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