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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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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许丹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习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壁坚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许为高先生将其质押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股份1,563万股办理了股票质押回购延期购回交易,质押到期日由2020年6月17日延期至2021年6月17日;同时,许为高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00万股追加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至2021年6月17日。截至报告期末,许为高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863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15%;累计质押股份1,863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9.15%。

  (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许丹青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675万股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许为高先生质押融资的补充质押担保物,标的证券的初始交易日为2020年7月10日,质押到期日为2021年6月17日。截至报告期末,许丹青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6,210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0.51%;本次质押股份675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87%,占公司总股本的3.32%;累计质押股份4,425万股(其中3,750万股为可转债质押担保),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1.26%,占公司总股本的21.74%。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较上年度期末相比,增加33.39%,主要系部分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回。

  2、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较上年度期末相比,下降36.67%,主要系部分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回。

  3、其他应收款期末较上年度期末相比,增加68.67%,主要系往来款及业务周转金增加。

  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上年度期末相比,增加132.73%,主要系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

  5、在建工程期末较上年度期末相比,增加31.53%,主要系募投项目支出增加。

  6、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较上年度期末相比,增加35.78%,主要系预付工程设备款增加。

  7、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期末较上年度期末相比,下降幅度分别为34.19%和49.09%,主要系销量下降,相应的材料采购等应支付的款项也下降。

  8、预收账款根据新收入准则列示至合同负债,合同负债与上年度期末预收账款相比,下降33.07%,主要系本期收入下降,相应的预收款下降。

  9、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上年度期末相比,下降40.46%,主要系上年度期末应付职工年终奖在报告期内发放。

  10、应付利息期末较上年度期末相比,增加253.81%,主要系应付债券利息的增加。

  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较上年度期末相比,下降100.00%,主要系报告期归还了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2、长期借款期末较上年度期末相比,下降100.00%,主要系报告期提前归还了长期借款。

  13、营业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6.91%,主要系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收入下降。

  14、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3.41%,主要系收入下降,税金及附加也随之下降。

  15、销售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下降44.94%,主要系收入下降,相应的营销推广费、运费下降。

  16、其他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下降82.37%,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政府补助减少。

  17、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73.63%,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益增加。

  18、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819.38%,主要系报告期捐赠支出增加。

  19、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下降75.12%,主要系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收入下降,相应的所得税费用下降。

  20、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3.14%,主要系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收入下降。

  2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下降74.12%,主要系报告期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减少。

  22、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8.43%,主要系报告期缴纳的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下降。

  23、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6.89%,主要系报告期支付的营销推广费、运费下降。

  24、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73.63%,主要系报告期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益增加。

  25、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74.82%,主要系报告期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增加。

  26、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34.50%,主要系报告期归还的融资款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药品仓储物流中心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原预计于2020年6月30日完成,但截至2020年9月30日,土建工程尚未全部完工,同时,由于“药品仓储物流中心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部分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到台山市水步镇振兴路21号,该宗地涉及整体规划与设计,导致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将进一步延期,预计2022年6月30日完成。

  2、“新宁制药药品GMP改扩建工程项目”原预计于2020年6月30日完成,截至2020年9月30日,土建工程基本完工,由于净化安装工程进度不达预期以及部分设备供货的延迟,导致工程无法按照预期完工,根据目前的项目进展及完工后的检测、验收等事项,预计2020年12月31日完成。

  3、截止2020年9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31,431,260.30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人民币 35,000,000.00元、暂存理财产品投资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101.66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145,000,000.00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51,430,158.64元。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下降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0-058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上午09:30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4日以邮件或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6名,实际参加6名。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许丹青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最终以全票同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1-9月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已经公司相关部门编制完成,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该报告拟于2020年10月27日对外报出。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0-060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上午08:00在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名坚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审议了有关议案,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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