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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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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徐春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佳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古松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1,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0万元,用于以下项目:(1)杭州湾智慧谷二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2)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120急救指挥中心)迁建工程EPC总承包;(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本次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0.44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3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2020年3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24)。

  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鉴于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0年4月21日实施完毕,公司根据《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0.44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41元/股。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6,304,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1%,最高成交价为10.3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0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7,979,545.9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

  重大合同进展与合同约定出现重大差异且影响合同金额30%以上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春祥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0-077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务》等相关规定,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0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情况披露如下:

  一、主要经营情况

  1、钢结构业务经营情况

  2020年1月至9月,公司共新签合同83项,累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899,685.1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38.38%。其中,7-9月份新签合同37项,合计金额281,857.38万元。

  截至2020年9月末,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已中标尚未签订合同的订单37项,累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18,301.21万元。(注:以上业务为钢结构业务。)

  由于公司持续的转型升级和发展创新,公司在总承包EPC领域竞争优势得到不断提升,尤其在装配式医院、学校、体育场馆、超大型装配式建筑EPC项目以及机场、火车站等基建项目的承接上具备强劲的实力。另一方面也得益于国家和各地政府对建筑工业化的大力支持,使装配式钢结构建筑迎来了重大的发展机遇。

  2、非钢结构业务经营情况

  2020年1月至9月,POY、FDY、切片的生产量分别为24.63万吨、6.43万吨、3.19万吨,销售量为19.71万吨、6.35万吨、2.10万吨,营业收入为97,003.35万元 、36,182.12 万元、9,412.48万元。其中,7-9月份POY、FDY、切片的生产量分别为8.74万吨、2.37万吨、0.71万吨,销售量为8.35万吨、2.05万吨、0.27万吨,营业收入为37,850.51万元、11,069.68万元、1,115.23万元。

  公司生产经营稳定,但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及原油价格下跌等因素影响,导致产品销售价格和收入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

  二、截至报告期末重大项目履行情况

  ■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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