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赖伟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云春雨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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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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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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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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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深圳创维新世界科技有限公司99%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476万元收购关联方创维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创维新世界科技有限公司99%股权。收购完成后,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创维新世界科技有限公司99%股权,深圳创维新世界科技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2020年9月22日深圳创维新世界科技有限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股权变更的备案手续,并取得变更(备案)通知书。
(二)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北京创维海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97.0588万元购买北京屏聚四方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和自然人薛亮合计持有的北京创维海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15%的少数股东股权。收购完成后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北京创维海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2020年9月11日北京创维海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股权变更的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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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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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13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公开发行1,04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00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71.3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128.64万元。公司已于2019年4月19日收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3,128.6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9]000082号《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2019年5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用募集资金同等金额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148.99万元人民币2019年5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上述授权期限内,公司对该笔资金使用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提取了11,6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3月6日,该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1,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同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811.6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4,973.93万元(含利息),根据前述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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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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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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