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司旗下125只基金2020年第3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旗下125只基金的2020年第3季度报告全文于2020年10月27日在本公司网站[www.ccb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具体基金明细如下:
■
■
■
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95533)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0月27日
建信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0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每年第三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若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大于零,则以该日为收益分配基准日进行收益分配,每份基金份额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该次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A 类和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销售渠道变更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该日)最后一次成功变更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销售渠道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如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渠道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b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5)权益登记日和红利发放日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基金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业务的申请。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