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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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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负责人TAN CHOON LIM、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伟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燕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

  (二)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

  (三)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年11月29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2166号文《关于核准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42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042,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和其他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70,213,584.9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1,786,415.09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 年12月20日缴纳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7】4828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9,521.31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1,831.45万元,另有1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管理。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赛西威”)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9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投资品种,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66号)核准,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西威”或“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42元,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2,042,000,000.00元,扣减发行费用人民币70,213,584.9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1,786,415.0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于2017年12月20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第4828000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募集资金于2017年12月到位,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0月26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22,004.56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尚未到期金额为100,000万元,并将于2020年12月16日全部到期转回。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投资品种,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

  截至2020年10月26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共100,000万元。前十二个月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相关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综上,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均在董事会审批额度之内,符合相关规定。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投资品种。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三)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9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所投资产品不得违反相关规定,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履行备案及信息披露手续。

  (四)现金管理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具体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六)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投资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购买投资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保荐机构对德赛西威本次使用不超过9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6日

  ■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实现稳健经营,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赛西威”)拟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公司于 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决定公司2021年度拟开展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为人民币(含等值外币)5亿元。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公司在任一时点开展衍生品交易合约量总额不超过前述额度。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来减小、规避因外汇结算、汇率波动等形成的风险,操作的金融衍生品业务限于:两年以内的中短期产品、远期交易和掉期交易、银行柜台交易。

  基于国内外货币市场的特点,结合公司现有业务情况,公司2021年度拟开展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为人民币(含等值外币)5亿元。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公司在任一时点开展衍生品交易合约量总额不超过前述额度。

  投资金融衍生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衍生品投资的必要性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海外投资引起的资金性收支、外币融资风险敞口、海外外币净资产风险敞口等)。近年来,受全球金融危机等经济环境因素影响,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司拟利用衍生金融品管理汇率及利率风险,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

  三、公司投资衍生品的可行性分析

  1、公司财务部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从事衍生品投资业务,拟定衍生品投资计划并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予以执行。

  2、公司财务部衍生品投资专业人员已充分理解衍生品投资的特点和潜在风险,严格执行衍生品投资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四、衍生品投资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通过开展套期保值类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将有效抵御市场波动风险,保证公司合理及稳健的利润水平。

  2、流动性风险:因开展的衍生品业务均为通过金融机构操作的场外交易,存在平仓斩仓损失而须向银行支付费用的风险;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性质简单,交易的期限均根据公司未来的收付款预算进行操作,基本在一年以内,对公司流动性没有影响。

  3、信用风险: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一方合同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4、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5、法律风险: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五、风险管理措施

  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2、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的交易规模,公司只能在董事会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以套期保值为目标的衍生品交易。

  3、审慎选择交易对手和金融衍生产品,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4、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规范了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5、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6、选择恰当的风险评估模型和监控系统,持续监控和报告各类风险,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并及时制订应对预案。

  7、公司定期对金融衍生业务套期保值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六、衍生品公允价值分析及会计核算

  公司投资的金融衍生品主要为管理未来可预测期间的外汇交易,市场透明度大,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对金融衍生品予以列示和披露。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外汇业务,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的不良影响,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金融衍生品投资,有利于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风险。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止损和风险防范措施,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因此,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是可行的、必要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1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开展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为人民币(含等值外币)5亿元,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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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2021年度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充分发挥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赛西威”)的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于2010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决定公司2021年度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前述额度。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

  公司2021年度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前述额度。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三)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此外,在投资过程中,也存在着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理财产品管理制度》,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

  2、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及日常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开展;公司购买上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1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5亿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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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提取铺底流动资金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赛西威”)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取铺底流动资金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汽车电子智能工厂建设项目铺底流动资金11,796.16万元转出,并将截至2020年10月26日的节余募集资金9,739.99万元及该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66号)核准,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西威”或“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42元,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2,042,000,000.00元,扣减发行费用人民币70,213,584.9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1,786,415.0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于2017年12月20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第4828000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结合《公司章程》,于2016年3月11日制订了《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7年12月20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签署的上述相关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签署的上述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9年5月至2020年5月,公司分别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活期基本存款额度均为50万元,账户存款余额超出基本额度部分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截至2020年10月26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0月26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募集资金余额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差异100,000万元,系募集资金用于理财产品。

  三、募集资金投入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0年10月26日,募投项目“汽车电子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截止2020年10月26日,项目累计投资42,055.96万元,尚未使用的铺底流动资金11,796.16万元,节余募集资金9,739.99万元(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为满足项目生产周转需要,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铺底流动资金11,796.16万元转出,将节余募集资金9,739.99万元及该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项目各个环节,合理地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随着募投项目的持续开展,项目实施效率提升,间接压缩了部分项目支出,同时项目采购成本也有所下降,形成了资金节余。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汽车电子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转出该项目铺底流动资金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既可解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也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本次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出铺底流动资金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七、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以下要求:

  (1)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1年;

  (2)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3)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八、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投项目“汽车电子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转出上述募投项目铺底流动资金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转出募投项目“汽车电子智能工厂建设项目”铺底流动资金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取铺底流动资金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转出募投项目“汽车电子智能工厂建设项目”铺底流动资金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提取募投项目“汽车电子智能工厂建设项目”铺底流动资金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转出募投项目“汽车电子智能工厂建设项目”铺底流动资金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十、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转出铺底流动资金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公司本次转出铺底流动资金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转出铺底流动资金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十一、备查文件

  1、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取铺底流动资金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6日

  ■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德赛西威”)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11月17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1月17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上午 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11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11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11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103号德赛西威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使用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2021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2021年度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提取铺底流动资金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一)、(三)、(四)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3日(9:00-11:00,14:00-16:00)。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传真方式登记,参见附件3。

  4、登记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103号德赛西威会议室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林洵沛

  (2)电话号码:0752-2638669

  (3)传真号码:0752-2655999

  (4)电子邮箱:Securities@desay-svautomotive.com

  (5)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103号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其他事项: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6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20

  2.投票简称:西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股东根据本通知《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0年11月17日上午 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11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3: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

  ■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形式发出,并于2020年10月26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春霖(TAN CHOON LIM)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其中董事姜捷先生因工作会议冲突委托董事白小平先生出席,董事李兵兵先生、夏志武先生和独立董事曾学智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41)及《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0-042)。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现金管理的目的: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投资品种。

  2、现金管理额度: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9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司拟利用衍生金融品管理汇率及利率风险,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拟通过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来减小、规避因外汇结算、汇率波动等形成的风险,操作的金融衍生品业务限于:两年以内的中短期产品、远期交易和掉期交易、银行柜台交易。

  公司2020年度拟开展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为人民币(含等值外币)5亿元。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公司在任一时点开展衍生品交易合约量总额不超过前述额度。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前述额度。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取铺底流动资金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取铺底流动资金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0年11月17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49)。

  上述第二至第五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6日

  ■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2日以邮件及电话的形式发出,并于2020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罗仕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2人,其中监事吴礼崇先生因工作会议冲突授权委托罗仕宏先生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41)及《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0-042)。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取铺底流动资金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转出募投项目“汽车电子智能工厂建设项目”铺底流动资金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提取募投项目“汽车电子智能工厂建设项目”铺底流动资金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取铺底流动资金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

  上述第二至第四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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