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2 证券简称:吴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0-085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经事后审核发现,原通知中附件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中投票简称有误,现予以更正如下:
更正前: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292”,投票简称为“吴通控股”。
更正后: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292”,投票简称为“吴通投票”。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全文详见附件《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因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0年11月6日(星期五)9: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6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2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2日(星期一)下午收市以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且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会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街道太东路 2596 号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号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2:《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议案3:《关于公司2020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议案4:《关于公司2020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议案5:《关于公司2020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议案6:《关于公司2020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议案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8:《关于公司2020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议案9:《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议案1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以上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议案3须经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逐项审议通过。
三、议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计投票议案,其编码示例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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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 年11月5日(星期四)8:30—11:30 时;13:00—17:00 时。
2、登记地点:会议现场。
3、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出席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出席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者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者信函时间为准)。传真请在2020年11月5日下午17:00时前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并且电话确认。来信请寄: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街道太东路 2596 号吴通控股证券事务部,邮编 215143(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股东登记时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以及交通费用自理,并且需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2、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街道太东路 2596 号;
邮编:215143;
联系人:李勇;
电话:0512-83982280;
传真:0512-83982282;
邮箱:wutong@cnwutong.com。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292”,投票简称为“吴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 年11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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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 (股东账户号码: )持有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票(股票代码:300292) 股,现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2020 年11月6日召开的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投票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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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表决项涂改无效,就一项议案同时在两个或以上选项内划“√”亦视为无效表决;累积投票议案,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至本次会议闭会止。
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栏内划“√”表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需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证券代码:300292 证券简称:吴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0-086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崔晓钟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万卫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以及扩大融资渠道,调整资产结构,公司拟向2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人民币不超过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其中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10,000万元,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1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日常营运资金的实际需求和按照资金使用审批权限相关规定来确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万卫方先生或其授权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300292 证券简称:吴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0-087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下午13: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玉良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以及扩大融资渠道,调整资产结构,公司拟向2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人民币不超过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其中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10,000万元,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1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日常营运资金的实际需求和按照资金使用审批权限相关规定来确定。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万卫方先生或其授权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300292 证券简称:吴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0-090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供借款事项概述
1、借款对象:控股子公司苏州市吴通智能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电子”);
2、提供借款额度:本次增加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累计不超过14,000万元人民币。借款额度实行总量控制,循环使用,即提供借款后即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3、资金主要用途:提供的借款主要用于补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等;
4、资金使用费的收取:提供的借款,参照市场利率收取利息;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6、借款期限:自本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期限;
7、审批程序:本次借款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单方提供借款,智能电子其他少数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借款;本次提供借款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提供借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8、借款协议:本次提供借款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智能电子签订相关借款协议。
二、提供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苏州市吴通智能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苏州市吴通智能电子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街道太东路2596号
法定代表人:万卫方
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7年5月26日
营业期限:2017年5月26日至******
经营范围:研发:智能电子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电子元件及组件、电子产品(禁止设置金属蚀刻、钝化、电镀工艺;禁止生产废水排放磷、氮污染物;禁止从事放射性、高毒、高危粉尘);销售: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包装材料。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2019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0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提供借款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拟为集团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智能电子提供借款,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智能电子目前经营稳定,且建立了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此次借款对象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公司对借款对象日常经营拥有绝对控制权,此次借款行为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
公司将在提供借款的同时,按照《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资金往来管理办法》、《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加强对智能电子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上述提供借款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智能电子提供借款旨在节约公司融资成本,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借款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借款对象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此次提供借款行为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此次向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借款。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智能电子提供借款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对子公司提供借款是为满足其日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并降低其融资成本,且此次提供借款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向控股子公司智能电子提供借款,有助于满足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并降低其融资成本,且公司有能力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该提供借款事项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事项。
七、累计提供借款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提供借款余额为43,28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56%,全部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借款事项。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对外借款。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