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马晨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苟永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华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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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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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15华联债”提前兑付,完成注销及摘牌。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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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0-069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质押股份数量、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均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近日,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的《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获悉,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所持公司的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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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华联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160,272,5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17%,累计被冻结和被轮候冻结1,160,272,587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61.17%,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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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新华联控股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后,其正在全力配合债委会聘请的中介机构开展现场尽调工作,尽快完成清产核资并制定债务化解方案,保障全体债权人利益。
2、本公司与新华联控股为不同主体,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新华联控股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司法轮候冻结事项截至目前暂未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3、本次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暂未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重大影响,暂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但若控股股东所持冻结的股份被司法处置,则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控股股东高度关注上述事项,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