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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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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许春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旭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钱旭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上升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高科石化     公告编号:2020-079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4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以现场方式和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与会议董事9名,其中董事李文龙先生、张军先生、杨冬琴女士、张鸿嫔女士、李秋兰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3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春栋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0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全文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全文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并购贷款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并购贷款的公告》全文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后续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许春栋先生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中支行在授信额度内签署办理贷款手续所需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后续事宜。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高科石化     公告编号:2020-080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年10月14日以书面和电话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0年10月23日上午 9:00 以现场方式在江苏省宜兴市徐舍镇鲸塘工业集中区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丁国军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0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0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全文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10 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高科石化        公告编号:2020-081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原因

  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8月17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苏州中晟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原称:苏州中晟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环境”)70%的股权。2020年8月27日公司完成了收购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中晟环境70%股权,中晟环境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由于公司与中晟环境在其合并入本公司前后均受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因此上述合并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等相关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体现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上,即由合并后形成的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无论是其资产规模还是其经营成果都应持续计算;合并方的财务报表比较数据追溯调整的期间应不早于双方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孰晚的时间。

  2020年3月20日,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获得公司控制权,此时公司和中晟环境同受到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双方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孰晚的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追溯调整期间为2020年3月31日至合并日,之前期间数据不追溯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均反映的是由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自2020年3月31日至合并日实现的损益及现金流量情况。相应地,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留存收益项目,应当反映母子公司自2020年3月31日一直作为一个整体运行至合并日应实现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情况。

  二、追溯调整后对前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对2020年3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期末数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对2020年1-6月合并利润表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3、对2020年1-6月合并现金流量表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追溯调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六、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高科石化              公告编号:2020-082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并购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并购贷款的议案》,为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人民币4,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本次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授信及授权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同时,为了公司并购项目的的顺利进行,拟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中支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37,000万元的并购贷款,现就并购贷款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并购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8月17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苏州中晟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原称:苏州中晟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环境”)70%的股权。2020年8月27日公司完成了收购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中晟环境70%股权,中晟环境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现金收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

  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第一期交易款项的支付,即6,309.10万元,并已完成本次交易项下中晟环境股权的交割手续。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2)、《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购买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6)。

  二、并购贷款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资金使用安排,公司拟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中支行(以下简称“苏州银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37,000万元的并购贷款,用于收购中晟环境70%股权的剩余股权转让款的支付,贷款期限不超过7年,并购贷款利率根据市场利率水平与银行协商确定,具体内容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本次贷款的担保方式为收购的苏州中晟环境修复有限公司股权质押。

  以上并购贷款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贷款额度内与苏州银行签署办理贷款手续所需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并购贷款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和实际经营情况的需求,有助于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和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拓展,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管理水平,符合公司结构化融资安排以及长远战略规划。

  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并购贷款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申请并购贷款事项将会新增公司负债,增加公司财务费用和提高资产负债率。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高科石化              公告编号:2020-083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过渡期间损益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8月17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中金控”)持有的苏州中晟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原称:苏州中晟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环境”)70%的股权。2020年8月27日公司完成了收购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中晟环境7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购买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6)和《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中晟环境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期已完成标的公司过渡期间损益审计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资产交割过渡期间及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根据2020年8月27日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企业产权登记表》,以及高科石化与吴中金控签署的《股权交割证明》,截至2020年8月31日,中晟环境股权变更事宜已办理完毕交割手续,吴中金控已依法履行了中晟环境股权的交付、交割义务。

  根据《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相关约定,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收益由公司享有,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亏损(金额将由上市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予以审核确认)由吴中金控承担,并由吴中金控于交割日后三十日内以现金形式对上市公司予以补偿。

  为确定标的资产在损益归属期间的损益情况,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同意在交割日后聘请经各方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损益归属期间的损益及数额进行审计确认,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为确定前述损益金额,交易各方同意,若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含 15 日)之前,则损益归属期间损益审计截止日为上月月末;若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之后,则损益归属期间损益审计截止日为当月月末。

  本次以现金购买标的资产的资产评估基准日为 2019年12月31日,资产交割日为2020年8月27日,资产交割过渡期间具体确定为2020年1月1日至 2020年8月31日(以下简称“过渡期间”)。

  二、过渡期间的审计情况

  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公司过渡期间损益进行了专项审计。近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中晟环境修复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容诚专字[2020] 216Z0109号)。

  根据审计结果,过渡期间,中晟环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5,700,915.63元。根据《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相关约定,上述期间实现的盈利由高科石化享有。

  三、备查文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州中晟环境修复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容诚专字[2020] 216Z0109号)。

  特此公告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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