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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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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摘要

  (上接A15版)

  公司向TPK采购触摸屏,主要系TPK是世界知名的触摸屏生产企业,具有布局完整的触控技术专利,在触控产品交付、产品质量管理上具备优势,产品良率高于同行业其他公司,已在消费类和商用类触控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技术解决方案和触摸屏研发生产经验。其生产的触摸屏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一体成型电脑和大尺寸触控屏及商用智能交互显示设备等。TPK也是美国苹果公司的触摸屏供应企业之一。而公司是专注于商用智能交互显示设备整体解决方案的提供商,致力于为下游客户提供多元化、定制化的商业智能交互显示设备集成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包括各种中大尺寸的智能交互显示器及智能交互一体机。公司根据下游客户所需智能交互显示设备的性能参数、特定使用环境、市场定位等因素,设计、开发集成不同品牌厂商的触控模组、面板、主板、处理器等部件的产品方案,从而生产出满足客户需求智能交互显示终端产品。公司自TPK采购触摸屏产品是出于客户需求及自身生产、经营的需求。

  2)向TPK集团采购触摸屏的公允性

  报告期内,公司自TPK集团采购原材料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件、万元

  ■

  注:其他产品主要包括触摸显示模组、防眩玻璃

  发行人主要向TPK及子公司采购投射式电容技术触摸屏产品,采购的价格均参照可比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主要采购产品和采购无关联第三方的可比产品平均单价比较如下表所示,交易价格无重大差异,定价公允。

  单元:元/件

  ■

  从上表可知,发行人向TPK采购价格相对于非关联方采购价格的波动幅度基本在-10%~10%之内,主要系不同触控厂商的产品的技术实现方式、性能、规格、品牌的不同,公司与TPK采购价格与处于正常合理区间内,与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价格无重大差异,关联采购价格定价公允。

  (2)向励格际盟采购连接线、信号线

  励格际盟主要从事连接线、信号线的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向励格际盟采购连接线和信号线,用于公司智能交互显示设备组装过程中实现部件连接功能和提供数据输入输出接口。公司向励格际盟采购连接线和信号线主要基于利用其专业化的生产优势,提高公司产品中使用的连接线和信号线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公司2018年1月终止了与励格际盟的采购业务。

  发行人向励格际盟采购连接线和信号线的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主要采购产品和采购无关联第三方的可比产品平均单价比较如下表所示,交易价格无重大差异,定价公允。

  单元:元/件

  ■

  注:发行人不同年度向励格际盟采购信号线(USB A-B)的价格保持稳定,且2016年向励格际盟及非关联方采购价格接近,分别为5.04元/件和4.69元/件。

  (3)向技宸股份采购主板

  报告期内,公司向技宸股份采购电脑主板,2018年和2019年采购金额分别为752.99万元和1,072.14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重为0.78%和1.11%。技宸股份是台湾知名主板企业技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商业用主板的研发、生产。公司与其之间的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定价公允。

  公司向技宸股份采购主板的价格与采购无关联第三方的价格对比如下:

  单元:元/件

  ■

  技宸股份为李明芳曾任该董事的企业,已于2018年12月辞任,自2020年起将不作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向技宸股份采购主板交易未来还将持续发生,交易金额及占比将根据未来业务发展需求而定。

  2、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的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经常性关联销售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智能交互显示器、控制板和组件。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总金额分别为18,578.14万元、0万元、0万元和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52%、0%、0%和0%。

  (1)向TPK销售智能交互显示器成品

  1)向TPK销售产品的必要性

  公司专注于全球化经营,下游客户以美国和欧洲区域为主。公司的主要客户Elo、NCR 和Diebold均是全球知名的智能交互显示设备品牌商,部分美国客户出于优化自身供应链管理的需要,要求公司在客户就近区域设置仓库,以满足其及时供货的要求。2016及2017年,公司未在美国设立独立子公司开展业务,为更好地服务于客户需求。公司采取向TPK集团子公司TPK America销售智能交互显示设备成品,由其向客户供货,并提供相关服务。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为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增强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于2017年8月设立了子公司美国宸展,直接服务于下游客户,并终止与关联方TPK America之间的关联销售业务。

  2)向TPK销售产品的定价公允性

  报告期内,公司向TPK集团销售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件、万元

  ■

  注: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未向TPK集团销售产品。

  发行人向TPK America销售产品的价格均参照可比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主要销售产品和销售给无关联第三方的可比产品平均单价比较如下表所示:

  单元:元/件

  ■

  由上表可知,公司对TPK集团销售的智能交互显示器与销售给非关联方的价格接近,不存在明显差异。公司销售给TPK集团的产品定价公允。

  (2)向长鸿光电销售控制板

  报告期内,公司向TPK集团子公司长鸿光电销售自产的控制板,2017年交易金额为1,701.46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51%。公司向长鸿光电销售控制板,主要系长鸿光电主要从事触摸屏生产及加工,其产品配套的控制板主要从外部采购。而公司的控制板的设计、开发能力突出,产品质量优良。长鸿光电基于自身需要向公司采购控制板,采购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公司于2018年1月终止了与长鸿光电的控制板销售业务。

  公司向不同客户销售的控制板产品因产品规格、电子元器件使用情况、功能属性等差异性较大,属于定制化的产品。公司向长鸿光电销售控制板不存在同规格的第三方销售。公司的控制板产品采用成本加成法进行定价。2017年,公司向长鸿光电销售控制板的平均售价与TPK集团向第三方采购的平均价格差异在5%的范围内,处于合理水平,公司控制板产品定价公允。

  (3)向BBPOS销售组件

  报告期内,公司向BBPOS销售读卡器、配件等组件,2017年交易金额123.31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0.11%,金额及占比较小,定价公允。公司于2018年1月终止了与BBPOS的组件交易。

  3、关联租赁

  (1)承租房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初发行人处于投入期,资本开支较大,公司将资金重点用于业务发展,未购置自有房产,公司厂房、办公场所主要通过租赁方式取得。报告期内,除向外部第三方租赁厂房、办公场所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外,发行人还存在向关联方租赁厂房、办公楼及宿舍的情形,租赁金额合计分别为343.96万元、319.39万元、93.30万元和48.99万元。

  1)2017年至2018年,发行人租赁钛积光电位于厦门市集美区北部工业区天阳路1-7号厂房用于生产及办公用途,租赁金额分别为230.54万元和230.55万元,租赁价格参照相同区域房产的租赁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定价公允。

  随着公司经营逐步稳定以及资金实力的增强,为保障生产经营场地的稳定性,公司于2018年下半年购置了位于集美区杏林南路60号厂房及仓库并完成厂房搬迁。公司于2018年年末终止与钛积光电之间的厂房租赁。

  2)报告期内,萨摩亚宸展台湾分公司分别租赁Michael Chao-Juei Chiang(江朝瑞)、睦群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台北市仁爱路三段141号7楼、台北市仁爱路三段141号11楼的房屋用于办公,租赁价格参照相同区域房产的租赁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定价公允。

  萨摩亚宸展台湾分公司租赁Michael Chao-Juei Chiang(江朝瑞)、睦群股份有限公司的房产未来还将持续发生,租赁金额保持稳定。

  3)2017年,发行人分别租赁宝德立、磐时(厦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190号、厦门市湖里区林后北里123号及126号的房屋用于员工宿舍,租赁价格参照相同区域房产的租赁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定价公允。2017年8月及10月,发行人分别与上述两公司签订租赁合同解除协议,终止了租赁关系。

  (2)出租房屋

  2016年8月,萨摩亚宸展台湾分公司与宸鸿光电签订租赁合同,将位于台北市仁爱路三段141号11楼房屋部分面积租赁给其对方用于办公,租赁面积约占11楼面积的6.5%,租赁期限为2016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2017年8月,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终止协议,提前终止租赁合同。2017年,萨摩亚宸展台湾分公司向宸鸿光电收取的租金为1.70万元,定价公允。

  4、支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给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的偶发性关联交联主要为向宸鸿电子材料(晋江)有限公司、厦门京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易智能、达鸿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零星采购材料、软件及设备等,2017年交易金额为26.66万元。此外,公司向宸美(厦门)光电有限公司、励格际盟股份有限公司零星销售智能交互显示器及一体机产品,2017年交易金额为2.84万元。公司与关联方上述关联采购及销售金额较小,定价公允。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

  注:2019年,Michael Chao-Juei Chiang、Foster Chiang和吴文瑜在关联方领取薪酬。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系IPC Management,本次发行前持有公司39,750,400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41.41%。

  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Michael Chao-Juei Chiang通过其全资控制的企业Infinity Harvest和Bright City合计持有IPC Holding 100%股权,IPC Holding持有IPC Management 100%股权,因此Michael Chao-Juei Chiang间接持有发行人41.41%的股份。

  九、财务会计信息、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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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

  4、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与净利润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三)主要财务指标

  1、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

  (下转A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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