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天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家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4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持有的威立雅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更名前为“上海达实联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立雅能源”)34%的股权转让给上海臻龙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臻龙投资”),详见公司于2018年04月14日披露的《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2,240万元,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威立雅能源17%的股权,根据股权转让交易协议约定,臻龙投资将分三期支付该股权转让款,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臻龙投资已完成第三期转让款的支付,交易已完成。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扭亏为盈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0-070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2020年10月23日上午采取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会议由董事长刘磅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20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三季度报告正文》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三季度报告全文》。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3. 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0-071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于2020年10月23日上午采取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继朝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20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三季度报告正文》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三季度报告全文》。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程序合法。经过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0-073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智能”或“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黄天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黄天朗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黄天朗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黄天朗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号码:0755-26525166
传真号码:0755-26639599
电子邮箱:das@chn-das.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三路7号达实智能大厦。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3日
附件:黄天朗简历
黄天朗先生,1970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深圳市汇凯进出口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汇凯(南美)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9年11月进入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现任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昌都市达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达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达实旗云智慧医疗有限公司董事。
黄天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54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0-074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智能”或“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9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评估,在此基础上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2020年1-9月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新增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693.19万元,该事项未经审计。其中,单项计提累计增加999.61万元,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明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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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根据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计入公司2020年损益,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93.19万元,预计减少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3.19万元,相应减少2020年三季度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93.19万元。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 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程序合法。经过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