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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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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熊海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林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42.91%,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的应收票据增加;

  2、预付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13.98%,主要原因系预付原料采购增加;

  3、存货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36.9%,主要原因系年初的存货在本期实现销售;

  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69.87%,主要原因系预缴税费金额减少;

  5、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43.08%,主要原因系年初的长期待摊在本期实现摊销;

  6、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57.7%,主要原因系预付的设备款增加;

  7、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14.34%,主要原因系本期借款增加;

  8、应交职工薪酬较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31.62%,主要原因系应发工资减少;

  9、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58.35%,主要原因系发生的贷款利息费用及贴息费用减少;

  10、其他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56.55%,主要原因系收到的与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减少;

  11、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35.42%,主要原因系投资的联营合营公司业绩增长;

  12、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下降87.93%,主要原因系冲回的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减少;

  13、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下降104.84%,主要原因系去年冲回了存货跌价准备;

  14、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797.76%,主要原因系本期资产处置带来亏损;

  15、营业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2.15%,主要原因系毛利上升、费用下降以及前期计提的减值损失冲回;

  16、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35.14%,主要原因系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增加;

  17、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32.7%,主要原因系本期核销了无法收回的预付账款;

  18、利润总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9.86%,主要原因系营业利润及营业外收支变动所致;

  19、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90.03%,主要原因系上期冲回递延所得税资产;

  20、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165.62%、130.71%,主要原因系利润总额及所得税费用变动所致;

  2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24.06%,主要原因系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

  2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88.89%,主要原因系处置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增加;

  2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14.39%,主要原因系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下降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ST毅昌      公告编号:2020-041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9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6名,实参加董事6名。董事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43)。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推荐人的推荐,并经本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的资格审查,同意提名宁红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董事会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44)。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3日

  附件一:

  宁红涛先生:汉族,出生于 1973 年 10 月,中国国籍,正高级经济师。现任现任高金富恒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国高材高分子材料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1999 年毕业于中山大学大学行政管理专业, 获管理学硕士学位。2000年至2020年供职于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 2 项已获授权的发明专利,在各种刊物、杂志上发表 10 余篇文章。任中国塑协塑料再生利用专委会会长、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副会长、中国再生塑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常务副理事长、清远市工商联合会(总商会)副主席等职务。

  截止 2020年10月23日,宁红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宁红涛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宁红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宁红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ST毅昌     公告编号:2020-042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9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3名,实参加监事3名。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监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43)。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ST毅昌   公告编号:2020-044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11月9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0年11月9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9日下午2:30

  (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11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9日9:15至2020年11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3日

  7、出席对象:

  (一)、截止2020年11月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 股股东。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与表决。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

  (二)、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毅昌创意产业园中央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由2020年10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别强调事项: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11月8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0年11月8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电话:020-32200889

  指定传真:020-32200850

  联 系 人:郑小芹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七、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20”,投票简称为“毅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1月9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ST毅昌                          公告编号:202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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