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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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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ST宜化 公告编号:2020-09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定期报告的更正公告》,对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担保情况的部分信息进行了更正。为便于投资者对本次更正前后的信息差异进行全面了解,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本公司为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的借款提供担保1笔,审批担保额度50000万元(详见巨潮资讯网2017年7月7日公司公告2017-064号),实际担保金额48900万元。更正前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该笔担保实际发生日期为2016年10月1日、实际担保金额为48900万元的信息是子公司对担保信息的登记错误。该笔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后,本公司实际并未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签订担保协议,故该笔担保自始至终未发生,因此在更正后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中将该笔担保撤掉。该笔更正减少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中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及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各50000万元,减少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及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各48900万元。

  二、因统计遗漏,在更正后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中补充披露如下对外担保:

  1、本公司为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向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的融资租赁提供担保1笔,公司审批的担保额度为60000万元。公司在更正后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中补充披露了该笔担保,两报告期期末实际担保金额均为14550万元。公司已履行该笔担保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详见巨潮资讯网2014年8月2日公司公告2014-047号)。该笔更正增加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中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及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各60000万元,增加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及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各14550 万元。

  2、本公司为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宜昌星火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指定在中国银行宜昌星火路支行开户并发放贷款)申请的借款提供担保1笔,公司审批的担保额度为3184万元。公司在更正后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中补充披露了该笔担保,两报告期期末实际担保金额均为3184万元。公司已履行该笔担保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详见巨潮资讯网2019年6月29日公司公告2019-039号)。该笔更正增加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各3184万元,增加2019年年度报告中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各3184万元。

  3、本公司为贵州新宜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向贵州银行黔西南州分行申请的借款提供担保1笔,公司审批的担保额度为16500万元。公司在更正后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中补充披露了该笔担保,2019年期末实际担保金额为15469万元,2020年半年度期末实际担保额度为13979万元。本公司已履行该笔担保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详见巨潮资讯网2019年9月12日公司公告2019-067号)。该笔更正增加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及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各16500万元,增加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及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各13979万元。增加2019年年度报告中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各15469万元,增加2019年年度报告中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各16500万元。

  三、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了公司为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的借款提供担保1笔,审批的担保金额为3980万元(详见巨潮资讯网2019年3月8日公司公告2019-005号)。在更正前的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实际担保金额为3952万元。经与银行征信报告核对,在更正后的2019年年度报告中将实际担保金额更正为3475万元。由于截至2020年6月30日,该笔贷款已全部结清,担保责任已解除,故在更正后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将该笔担保撤掉。该笔更正减少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及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各3980万元,减少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及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各3952万元。该笔更正减少2019年年度报告中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各477万元(3475万元 - 3952万元 = -477万元)。

  四、因统计错误,在更正后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中更正如下担保的实际担保金额:

  1、本公司为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向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的融资租赁提供担保1笔,审批的担保金额为60000万元(详见巨潮资讯网2015年8月11日公司公告2015-047号)。更正前的2019年年度报告和更正前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实际担保金额为35802万元。经与银行征信报告核对,在更正后的2019年年度报告中将实际担保金额更正为40602万元;在更正后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将实际担保金额更正为36911万元。该笔更正增加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各1109万元(36911万元 - 35802万元 = 1109万元),该笔更正增加2019年年度报告中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各4800万元(40602万元 - 35802万元 = 4800万元)。

  2、本公司为贵州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银行兴义分行申请的借款提供担保1笔,审批的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详见巨潮资讯网2019年6月12日公司公告2019-036号),更正前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记载的实际担保金额为4629万元,根据银行征信报告记载,在更正后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将实际担保金额更正为2000万元。该笔更正减少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各2629万元(2000万元- 4629万元 = - 2629万元)。

  五、本公司为贵州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州分行申请的借款提供担保1笔,审批的担保金额为2600万元(详见巨潮资讯网2019年6月12日公司公告2019-036号),公司实际收到贷款时间是2019年12月11日,根据银行征信报告记载的时间在更正后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中将实际发生日期更正为2019年11月19日。

  六、本公司为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支行申请的借款提供担保1笔,审批的担保金额为1984万元(详见巨潮资讯网2019年9月12日公司公告2019-067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支行持公司2019年11月21日签署的担保合同向该行总行申请贷款未获得批准,后于2020年上半年获得总行批准,并根据总行贷款要求重新签署担保合同,故在更正后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将实际发生日期更正为2020年5月8日。该笔更正增加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各1984万元。

  七、根据以上更正信息,公司对汇总计算的各项担保数据进行了相应的更正,主要更正数据如下:

  1、在更正前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为1990万元,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为204141万元,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为171948万元;在更正后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为3974万元,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为229845万元,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为149289万元,其中,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更正前的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上述第六项更正;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更正前的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上述第一项更正 + 第二/1项更正 + 第二/2项更正 + 第二/3项更正 - 第三项更正,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更正前的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上述第一项更正 + 第二/1项更正 + 第二/2项更正 + 第二/3项更正 - 第三项更正 + 第四/1项更正 - 第四/2项更正。

  2、在更正前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为68,990万元,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为652,613万元,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为578,574万元;在更正后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为70,974万元,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为678,317万元,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为555,915万元,其中,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更正前的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上述第六项更正,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更正前的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上述第一项更正 + 第二/1项更正 + 第二/2项更正 + 第二/3项更正 - 第三项更正,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更正前的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上述第一项更正 + 第二/1项更正 + 第二/2项更正 + 第二/3项更正 - 第三项更正 + 第四/1项更正 - 第四/2项更正。

  3、在更正前的2019年年度报告中,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为35,195万元,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为210,827万元,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为173,655万元;在更正后的2019年年度报告中,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为53,373万元,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为257,011万元,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为162,283万元,其中,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更正前的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上述第二/2项更正 + 第二/3项更正 - 第三项更正,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更正前的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上述第一项更正 + 第二/1项更正 + 第二/2项更正 + 第二/3项更正,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更正前的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上述第一项更正 + 第二/1项更正 + 第二/2项更正 + 第二/3项更正 - 第三项更正 + 第四/1项更正。

  4、在更正前的2019年年度报告中,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为468,652万元,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为712,899万元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为630,889万元;在更正后的2019年年度报告中,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为486,830万元,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为759,083万元,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为619,517万元,其中,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更正前的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上述第二/2项更正 + 第二/3项更正 - 第三项更正,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更正前的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上述第一项更正 + 第二/1项更正 + 第二/2项更正 + 第二/3项更正,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更正前的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上述第一项更正 + 第二/1项更正 + 第二/2项更正 + 第二/3项更正 - 第三项更正 + 第四/1项更正。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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