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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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公告所述的“基金经理”即方正证券金立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本公告所述的“基金”也包括按照《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要求进行变更后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2)李道滢先生、王晨宇先生、廖帅先生继续担任本集合计划的投资经理,与孔典熠先生共同担任本集合计划的投资经理。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