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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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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未名医药 公告编号:2020-097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20】第18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就问询函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近期,我部收到投资者投诉,称其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查询获悉,你公司参股公司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兴生物”)与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兴中维”)合作开发研制新冠疫苗的项目,分别于3月19日、8月4日获得“新型冠状病毒疫苗车间建设项目”、“疫苗制剂、QC车间装修项目”的施工许可证,但你公司未回复投资者关于上述项目的问题。你公司目前持有科兴生物26.91%的股份,因科兴生物拒绝向你公司提供充分的财务数据及资料,导致你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我部对上述事项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认真自查并补充说明以下内容:

  一、请你公司认真核实并说明科兴生物参与上述项目的相关情况。

  【回复说明】

  本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前,根据互动易平台投资者提问,整理了相关问题发送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科兴”)进行核实。本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后,再次向北京科兴发送了沟通邮件,并多次电话沟通。但截止本公告日,仍未得到北京科兴的有效答复。

  二、结合科兴生物日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股东权利行使等事项详细说明你公司是否能对科兴生物施加重大影响,相关投资收益确认是否合规,并结合你公司连续三年被出具保留意见、半年度净利润亏损等情况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回复说明】

  公司可以对北京科兴施加重大影响,具体体现在:

  1. 公司全资子公司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未名”)作为北京科兴的唯一中资股东持有北京科兴26.91%股权。根据《中外合资企业法》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以及北京科兴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科兴董事会为北京科兴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北京科兴的一切重大问题。公司作为北京科兴股东,向北京科兴委派了董事并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2. 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潘爱华先生是北京科兴的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根据北京科兴之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有权永久性地单方决定北京科兴之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的委派,并对北京科兴①公司章程的修改和补充;②总经理的任免;③股权转让及股权架构的任何调整;④公司转产及经营范围的变更;⑤公司分立或合并;⑥公司性质及组织形式的变更;⑦经营期限的变更;⑧资产抵押担保;⑨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等多项经营管理及重大决策事项拥有“一票否决权”。

  3.日常经营方面,根据中国GMP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北京科兴的质量受权人由潘爱华先生签订相关授权书进行质量管控。

  4.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与北京科兴管理层尚存意见分歧,使公司与北京科兴的沟通有所不畅,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将积极采取多元沟通,寻求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规定,公司能够对北京科兴施加重大影响,相关投资收益确认合规。

  由于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北京科兴审计过程中,未能获取充分审计证据及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导致公司连续三年财务报表被出具保留意见;2020年以来,受疫情和医药改革政策的影响,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同比下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你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回复说明】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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