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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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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编号:2020-094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4月26日召开的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2020年度授信规模及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0年度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81.55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5)。

  近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温岭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33100520200040441)。公司同意为农业银行温岭支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利欧聚合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欧聚合”)自2020年10月15日起至2022年10月13日期间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全部债务的履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上述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27,000万元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利欧聚合广告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09月2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1MA28GQCC0Q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万昌中路806号青商大厦2201室(仅限办公用)

  法定代表人:郑晓东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服务;文化艺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其他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证券、期货外);庆典活动策划服务、其他大型活动组织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推广服务;软件开发;贸易代理。

  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

  2019年,利欧聚合实现营业收入796,961,305.48元,净利润6,390,536.34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利欧聚合资产总额为766,118,439.68元,净资产为331,016,883.45元。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行

  债务人:利欧聚合广告有限公司

  1、被担保的主债权及最高额

  1.1 保证人自愿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形成的下列债权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大写金额)贰亿柒仟万元整。外币业务,按本条第(1)项约定的业务发生当日卖出价折算。

  (1)债权人自2020年10月15日起至2022年10月13日止,与债务人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该期间为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

  (2)债权人与债务人已形成的主合同项下尚未受偿的债权本金及其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费用等,其中利息、罚息、复利、费用等按相应的主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受偿之日止。

  1.2 本合同所担保的每笔业务的种类、金额、利率、期限等内容以相关法律文书或者凭证为准。

  1.3 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和最高余额内,债权人发放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或者提供其他银行信用时无须逐笔办理担保手续。

  1.4 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和最高余额内发生的业务,币种不限,保证人按原币种承担担保责任。

  2、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延迟履行债务利息和延迟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4、保证期间

  4.1 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4.2 商业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二年。

  4.3 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二年。

  4.4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4.5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四、董事会意见

  此次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开展业务,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担保风险较小并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46,651.64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9年度合并报表)的5.74%。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3100520200040441)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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