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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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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0-147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7月,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境外附属公司泛海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广场”)与Lendlease (US) Construction Inc.(以下简称“总承包商”)就兴建公司洛杉矶项目签订了建筑合同;2020年3月,公司境外附属公司中泛控股有限公司(系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份代号:715.HK,以下简称“中泛控股”,间接持有泛海广场100%股权)就上述建筑合同的履行提供了母公司担保并签署了相关担保协议。2020年9月15日(美国洛杉矶时间),总承包商通知泛海广场其自该日起终止建筑合同的决定。2020年9月22日(美国洛杉矶时间),中泛控股接到总承包商通知,除非中泛控股实时支付38,440,000美元,否则总承包商可能根据母公司担保,要求中泛控股参与在加州洛杉矶由美国仲裁协会进行的快速仲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3月7日、2020年9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020年10月12日(美国洛杉矶时间),中泛控股接获总承包商通知,总承包商已依照美国仲裁协会的“快速通道”规则,要求根据母公司担保在美国洛杉矶与中泛控股进行仲裁,涉及38,440,000美元的款项、利息及仲裁成本。

  根据母公司担保,各订约方同意依照美国仲裁协会的“快速通道”规则所规定的“快速通道”程序(以下简称“快速通道程序”),以仲裁方式在美国仲裁协会的主持下解决任何根据母公司担保引致、涉及母公司担保或与母公司担保有关的争议。快速通道程序后就可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中泛控股正不断努力探索机会以其他方式(包括作出延期动议及取得资金向总承包商付款)解决仲裁事宜。

  中泛控股现正评估仲裁程序对其法律、财务和经营影响,尤其是往后对其采取的法律行动的潜在影响。中泛控股已聘请律师就仲裁进行抗辩,并会与美国及香港的代表律师紧密合作。从仲裁的申索金额与中泛控股资产净值相比来看,仲裁对中泛控股的影响不大,但仲裁裁决对其的后续财务影响尚未确定。

  上述具体情况可详见中泛控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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