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10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57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9,438,658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0月26日

  一、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1、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2、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核准情况

  2018年12月25日,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47号),核准公司向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539,992,707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090,404,400元。

  3、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9年10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

  4、非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涉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59,438,658股,发行价格为11.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6,725,643.62元,未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限,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2147号文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总数为3名,不超过10名,符合届时《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要求。本次发行对象和限售期具体情况如下:

  ■

  二、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0年5月15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年5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讯)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讯)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审议向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0年6月16日,公司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授予登记数量为2,060.50万股,授予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共计766人。上述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917,229,657股。

  三、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洛阳国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前述股东参与认购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所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洛阳国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参与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认购的投资者,在本次交易中以现金认购的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述认购对象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 占用公司资金和违法违规担保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公司对该股东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9,438,658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0月26日。

  3、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

  六、 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

  七、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八、 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