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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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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ST东科 公告编号:2020-071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南京中电熊猫平板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57.646%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9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南京平板显示 57.646%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057《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0年9月8日通过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联交所”)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公司持有的南京中电熊猫平板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平板显示”) 57.646%股权,对应全部出资额1,008,800万元。挂牌信息披露期满日为2020年10月16日。

  二、进展情况

  截至2020年10月16日,仅有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一家意向受让方,2020年10月19日,公司收到上海联交所《受让资格反馈函》,经上海联交所审核,意向受让方京东方具备受让资格,公司对京东方予以资格确认,2020年10月19日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产权交易合同》。本次交易尚须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04-09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34,798,398,763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

  法定代表人:陈炎顺

  经营范围:制造电子产品、通信设备、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纸制品、工业气体、工具模具、蒸汽热汽;制造电子计算机软硬件;经营电信业务;购销电子产品、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数据处理;设计、销售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纸制品、工业气体、工具模具、蒸汽热汽;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承办展览展销活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无线电寻呼业务;自有房产的物业管理(含房屋出租);机动车停车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京东方的股权结构如下:

  ■

  主要财务数据情况:2019年营业收入11,605,959.02万元,净利润191,864.39万元,总资产34,041,220.33万元,净资产9,505,812.91万元。

  四、《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各方:

  甲方(转让方):

  甲方一:中国电子有限公司

  甲方二: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三: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一、甲方二、甲方三合称为“甲方”)

  乙方(受让方):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交易标的:

  甲方合计持有的南京平板显示80.831%股权,其中包括公司持有南京平板显示57.646%股权。

  (三)转让价款:

  南京平板显示80.831%股权的产权交易价款总额为人民币559,122.14万元,甲方各方按照其各自转让股权对应的相对股权比例收取上述交易价款,其中公司出售的南京平板显示57.646%股权对应的交易价款为人民币398,748.847661万元。

  (四)支付方式、期限:

  (1)首期价款(含保证金)为本次产权交易价款总额的30%,乙方已交纳的保证金在本合同生效后自动转为首期价款,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首期价款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2)第二笔产权交易价款为本次产权交易价款总额的30%,乙方应在2020年12月15日之前支付完毕;(3)第三笔产权交易价款为本次产权交易价款总额的40%,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年内支付完毕剩余产权交易价款。

  甲方各方按照其各自转让股权对应的相对股权比例分配乙方支付的每笔交易价款。

  (五)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成立,自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甲方三(即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产权交易;

  (2)甲方三(即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拟与本次产权交易同步实施的重大现金购买交易;

  (3)标的企业除甲方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其他股东”)已书面同意放弃对产权交易标的的优先购买权,或者其他股东未能在甲方发出的书面征询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优先购买南京平板显示80.831%股权所需的全部行权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受让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等)。

  如果乙方为标的企业其他股东的,则上述第(3)项约定的生效条件不适用。

  本合同成立后,如果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且已按照甲方发出的书面征询通知要求的时间内与甲方签署完毕相关产权交易合同的,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之日起自动解除,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六)产权交接事项

  本合同所称“资产交割日”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产权交易标的办理完毕变更至乙方名下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或甲乙双方签署交割确认书确认的资产交割日(以孰早者为准),资产交割日不晚于2020年12月31日。

  五、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南京平板显示的原股东夏普株式会社未放弃对转让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上述交易合同生效条件均尚未满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转让持有的南京平板显示57.646%的股权,有利于改善公司经营情况,符合公司产业调整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不再持有南京平板显示股权,南京平板显示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七、备查文件

  1、《产权交易合同》

  2、《受让资格反馈函》

  特此公告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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