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航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东决定》,2019年11月27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集团”)与公司控股股东中航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高科”)签署了《吸收合并协议》,由航空工业集团吸收合并航空工业高科,合并后航空工业高科注销。
本次吸收合并前,航空工业高科为航空工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后,航空工业高科的所有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均由航空工业集团无条件继承 (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在三大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9-043号公告)。2020年2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公司收购报告书》(详见三大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20年10月19日,公司收到航空工业集团转来的《合并注销证明》,根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0月19日向航空工业高科出具的《合并注销证明》,航空工业高科已经工商核准,完成吸收合并注销登记。 截止2020年10月19日,航空工业高科持有本公司597,081,38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2.86%。
目前,航空工业集团尚未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股权过户手续。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后续披露。
上述事项对本公司经营活动无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