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徐冠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永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坚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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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621,636.48 元。截至2020年09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57,172,908.84 元(含利息收入)。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冠巨
2020年10月20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0-069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4日通过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注销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深交所《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传化智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李建锋先生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原钟铭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李建锋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0日
附件:
李建锋先生:中国国籍,197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级会计师,曾就职于浙江杭萧钢构有限公司、浙江省进出口集团,2007年进入传化集团工作,历任成都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传化物流集团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风控部总经理,物流集团南大区副总经理、传化智联审计部总经理、法务部总经理、传化物流集团城市物流中心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传化智联职工代表监事,传化智联旺载供应链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截至2020年10月19日,李建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华安未来资产-工商银行-传化集团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简称:华安资管计划)219.00万元,华安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69,703,554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职工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0-070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4日通过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监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同意公司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期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0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0-073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合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票据池业务,票据池的业务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不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票据池内其它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或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
2、合作银行
公司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银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关系、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具体合作银行。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4、实施额度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根据需要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结算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随之增加。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可以采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
1、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公司在对外结算上可以最大限度地使用票据存量转化为对外支付手段,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汇票作质押开据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减少货币资金占用,降低财务成本,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整体资产质量,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管理部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管理部资金管理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报告;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及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合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票据池业务。
六、被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0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0-074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10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有关事项详细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7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7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且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17年9月2日至2017年9月11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7年9月14日,公司公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7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7年10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17年10月11日为授予日,授予184名激励对象1,378万股股票期权。
6、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2017年11月16日完成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传化JLC3,期权代码:037753。
7、2018年8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因公司进行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15.24元调整为15.19元。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184名调整至165名,股票期权数量由1,378万份调整至1,235万份。
8、2019年7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因公司进行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15.19元调整为15.09元。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165名调整至142名,股票期权数量由1,235万份调整至1,054.52万份。
9、2019年10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确定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由于公司第三期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公司决定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内所涉及的14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19.20万份。
10、2020年10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由于第三期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且未行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标,公司决定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涉及的14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735.32万份。
二、本次注销情况
1、由于公司第三期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期限为2019年10月28日至2020年10月10日)已到期且未行权,根据《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决定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
2、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标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每个会计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指标作为激励对象行权的必要条件。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公司财务业绩考核指标为:
■
注:上述“传化智联”指上市公司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传化物流”指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净利润”是指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是指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198.52亿元,传化物流的归母净利润为10.13亿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8.27亿元;因此,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行权条件未达标。公司决定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
综上,公司决定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涉及的14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735.32万份。
三、本次注销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相关核查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关于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决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同意公司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期权。
2、监事会核查情况
本次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同意公司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期权。
3、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
关于本次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宜,公司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第4号》及《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0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0-075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10月16日,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青岛传化物流基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青岛基地”)、兖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兖州公路港”)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化工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华北分公司”)签署了《担保合同》,传化青岛基地为兖州公路港与中石油华北分公司签署的《仓储保管合同》项下的3,600万元的储运货物价值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下属公司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22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含)的下属公司担保金额上限为2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公司担保金额上限为2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7)。
二、担保进展情况
本次担保前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兖州公路港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兖州公路港的累计担保余额为3,600万元。上述担保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17.5584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含)的下属公司担保可用额度上限为2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公司担保可用额度上限为15.5548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兖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12月19日
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大安镇北环城路77号
法定代表人:李胜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普通货物;货物专业运输(集装箱、冷藏保险、罐式);大型货物运输(一类);会计代理记账;证照代办;大陆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包含大中型货车维修);餐饮服务;住宿;食品经营管理(以上凭许可经营);停车场管理服务;汽车租赁;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建筑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凭资质经营);工程项目管理;电子产品的开发、销售;五金交电、钢材、建材、纸制品、金属材料、光伏设备、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汽车及配件、轮胎、润滑油、日用百货的批发、零售;货运代理、物流信息咨询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化品)、货物配载、搬运装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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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之下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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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化工销售分公司;
2、保证人:青岛传化物流基地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兖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债权、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6、保证责任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2020年10月16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2020年12月31日)止。
五、董事会意见
兖州公路港与中石油华北分公司开展仓储保管业务,青岛传化基地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行为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新增担保,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总额为274,517.03万元(其中,开展资产池业务发生互保总额为3,00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9.01%,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8.7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传化青岛基地、兖州公路港与中石油华北分公司签署的《保证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