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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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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0-057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发出第一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书面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曹宏先生召集并主持,于2020年10月14日在公司总部能源大厦18层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其中,董事长曹宏先生,副董事长邵崇先生,董事彭磊女士,独立董事马庆泉先生、王化成先生现场出席会议;董事段一萍女士、祝建鑫先生,独立董事何捷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段心烨女士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长曹宏先生代为参会并行使表决权,董事伍东向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副董事长邵崇先生代为参会并行使表决权,董事徐鑫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彭磊女士代为参会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李建辉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独立董事王化成先生代为参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请见附件1。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请见附件2。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请见附件3。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提名张巍先生、周朝晖先生、段一萍女士、祝建鑫先生、段心烨女士、陆小平先生、苏敏女士和彭磊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算。各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4。

  本议案8个子议案的表决情况均为: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无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情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长曹宏先生、董事伍东向先生、董事徐鑫先生因工作原因换届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邵崇先生因退休原因换届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认为,曹宏先生、邵崇先生、伍东向先生以及徐鑫先生具备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在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期间,推动公司攻坚克难,于2015年完成股改、增资,于2018年成功完成IPO,为公司规范治理、稳健经营以及长远发展等作出了卓越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曹宏先生、邵崇先生、伍东向先生以及徐鑫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提名马庆泉先生、王化成先生、何捷先生和李建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鉴于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均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据此,马庆泉先生的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6月20日止,王化成先生的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何捷先生的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8月18日止,李建辉先生的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0日止。各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5。

  本议案4个子议案的表决情况均为: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无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情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须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曹宏先生择机确定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并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安排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及其它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5日

  

  附件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附件2: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

  ■

  

  附件3: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

  

  附件4:

  张巍先生简历

  张巍先生,1970年1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92年6月至1993年11月,任北京动力经济学院教务处干部;1993年11月至2001年9月,历任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教育培训部干部、主任科员;2001年9月至2002年12月,任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市场营销部主管;2002年12月至2006年3月,历任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营销部高级工程师、营销一处副处长、综合处副处长(主持工作);2006年3月至2011年11月,历任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副经理、副经理(主持工作)、经理;2008年11月至2012年4月,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1年11月至2014年8月,历任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党组成员、副总经理;2014年8月至2019年7月,历任华能碳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党组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其间:2016年12月至2019年1月,挂职四川省科技厅任党组成员、副厅长(正厅级);2017年9月至2018年12月,任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任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副书记;2020年6月至今,任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公司党委书记。

  截至本公告日,张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担任上述职务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巍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

  周朝晖先生简历

  周朝晖先生,1971年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工程师,中共党员。1995年6月至2008年6月,就职于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办公室业务主办、证券部业务副主任、业务主任、副部长、证券事务代表;2008年3月至2020年6月,历任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董事会办公室高级经理、代职主任、主任、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20年6月至今,任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周朝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上述职务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朝晖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

  段一萍女士简历

  段一萍女士,1975年1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师,经济学硕士,中共党员。1997年8月至2001年7月,历任民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职员、财务部出纳、会计、会计主管;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2004年6月至2019年7月,历任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业务主管、主管、部门副经理(主持工作)、部门经理;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任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主任;2020年7月至今,任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研发部主任。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段一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担任上述职务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段一萍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

  祝建鑫先生简历

  祝建鑫先生,1975年1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2000年7月至2002年7月,就职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2002年7月至2004年6月,就职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北京分公司;2004年6月至2016年10月,历任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主管、经理助理、副经理、副经理(主持工作);2016年10月至2019年7月,任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2019年7月至今,任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主任;2017年11月至2018年6月,任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祝建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担任上述职务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祝建鑫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

  段心烨女士简历

  段心烨女士,1976年1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1999年8月至2002年6月,任中国建筑文化中心文化事业部干部;2002年7月至2004年5月,就读于澳大利亚南昆士兰大学;2004年6月至2009年7月,任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业务主管(其间:2007年6月至2009年6月,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执行董事);2009年7月至2017年12月,历任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主管、投资管理部副经理、股权管理部副经理、股权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2017年12月至2019年7月,任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股权管理部经理;2019年7月至今,任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股权管理部主任。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段心烨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担任上述职务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段心烨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

  陆小平先生简历

  陆小平先生,1962年6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1998年12月至2003年8月,任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审计师;2003年8月至2015年4月,任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4月至2017年8月,任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任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陆小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上述职务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陆小平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

  苏敏女士简历

  苏敏女士,1968年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共党员。1990年7月至1996年10月,历任合肥市西市区(现蜀山区)财政局科员、局长助理;1996年10月至2004年6月,历任安徽省经贸委财政金融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办公室财务科科长,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行财处副处长;2004年6月至2007年5月,任安徽省国资委产权管理局副局长;2007年5月至2011年4月,历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副总经理、总会计师;2011年3月至2015年8月,任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总会计师、党组成员;2015年9月至2019年2月,历任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兼首席运营官(COO)、党委副书记;2018年6月至2019年2月,任招商局金融事业群/平台执行委员会副主任(常务);2019年2月至今,任招商局金融事业群/平台执行委员会副主任(常务)、党委副书记(集团二级公司总经理级)。

  截至本公告日,苏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招商局金融事业群/平台担任上述职务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苏敏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

  彭磊女士简历

  彭磊女士,1972年10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经济师,中共党员。1996年3月至2000年12月,任中国南山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投资部主管;2001年1月至2002年1月,就职于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资产管理部;2002年5月起就职于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友联资产管理公司执行董事,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经理、审计稽核部经理、中国业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16年4月至2019年2月,任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6月至今,任招商局金融事业群/平台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常务)。2011年6月至2015年3月,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5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彭磊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招商局金融事业群/平台担任上述职务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彭磊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

  附件5:

  马庆泉先生简历

  马庆泉先生,1949年9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中共党员。1988年7月至1993年5月,任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教授、校委秘书、研究室主任;1993年5月至1999年3月,历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名)常务副总裁、总裁、副董事长;1999年3月至2000年3月,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0年3月至2005年5月,历任中国证券业协会第2届协会副理事长、秘书长,第3届协会常务副会长,第4届协会常务副会长、基金业专业委员会主任;2005年5月至2011年3月,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至2018年底,任香山财富论坛副理事长;2013年至2018年底,任中国金融技术研究院执行院长;2000年至今,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特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导师;2013年9月至今,任北京香山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马庆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马庆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王化成先生简历

  王化成先生,1963年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共党员。1988年7月至1990年6月,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助教;1990年6月至1993年5月,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讲师;1993年6月至1998年6月,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副教授;1998年7月至2001年5月,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教授;2001年6月至今,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2016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化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化成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何捷先生简历

  何捷先生,1975年2月出生,中国香港籍,硕士,美国注册会计师、香港注册会计师。1997年9月至2005年1月,先后就职于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2005年1月至2008年12月,任SOHU.COM INC.(搜狐)财务部高级财务总监;2009年1月至2014年3月,任CHANGYOU.COM LIMITED(搜狐畅游)首席财务官;2014年7月至今,任狐狸金服(北京)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何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何捷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李建辉先生简历

  李建辉先生,1969年6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1991年8月至1992年9月,任齐鲁制药厂干部;1992年10月至1994年5月,任济南市涉外律师事务所律师;1994年6月至1999年5月,任惠州市中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1999年6月至2001年5月,任广东金地律师事务所律师;2001年6月至2003年3月,任广东海埠律师事务所律师;2003年4月至2007年9月,任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7年10月至2013年12月,任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4年1月至今,任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6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建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建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0-058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发出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书面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米爱东女士召集并主持,于2020年10月14日在公司总部能源大厦18层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8名,实际出席监事8名。其中,监事会主席米爱东女士,监事周朝晖先生、杨军先生,职工监事童强先生、王冬先生、阮惠仙女士现场出席会议;监事李晓霏先生、李林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吴礼信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刘渝敏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请见附件1。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决策效率,同意监事会成员总人数由8人缩减至5人,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3人,职工代表监事2人;并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提名米爱东女士、顾文君女士和李晓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算。各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2。

  本议案3个子议案的表决情况均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周朝晖先生、李林先生、杨军先生换届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公司监事会对周朝晖先生、李林先生、杨军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15日     

  附件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

  

  附件2:

  米爱东女士简历

  米爱东女士,1968年5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1991年8月至2000年12月,就职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先后任职于信贷一部、证券外汇部、国际业务部、信贷部、计划资金部;2000年12月至2007年1月,历任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副经理、综合计划部经理;2007年1月至2011年11月,任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11年11月至2014年11月,任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部经理;2014年11月至今,任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8年11月至2014年12月,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7年1月至2020年5月,任公司纪委书记;2015年3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米爱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担任上述职务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米爱东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

  顾文君女士简历

  顾文君女士,1982年10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国际注册内审师,中共党员。2005年7月至2008年4月,任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审部职员;2008年4月至2018年4月,任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风控部专员、高级专员;2018年4月至2019年4月,任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副主任;2019年4月至今,任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风控部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顾文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上述职务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顾文君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

  李晓霏先生简历

  李晓霏先生,1970年9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经济师,中共党员。1993年7月至2003年10月,先后任职于深圳市南油(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办公室、计划发展部和租赁部;2003年10月至2006年10月,任深圳市平方汽车园区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行政人事部经理;2006年10月至2010年5月,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经理;2010年5月至2019年2月,历任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8年6月至今,历任招商局金融事业群/平台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常务),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常务)、党委委员。2015年7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晓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招商局金融事业群/平台担任上述职务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晓霏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0-059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决定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0月30日(周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0月23日(周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8层公司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 选举张巍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5.02 选举周朝晖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5.03 选举段一萍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5.04 选举祝建鑫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5.05 选举段心烨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5.06 选举陆小平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5.07 选举苏敏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5.08 选举彭磊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6.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01 选举马庆泉先生为独立董事

  6.02 选举王化成先生为独立董事

  6.03 选举何捷先生为独立董事

  6.04 选举李建辉先生为独立董事

  7.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7.01 选举米爱东女士为非职工代表监事

  7.02 选举顾文君女士为非职工代表监事

  7.03 选举李晓霏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须经董事会或监事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

  上述第1项议案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5至7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应选非独立董事8人、独立董事4人、非职工代表监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全部七项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议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传真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0年10月27日(周二)9: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9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其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

  境外股东提交的登记材料为外文文本的,需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5.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孙光阳

  联系电话:0755-83516072

  传真:0755-83516244

  电子邮箱:cczqir@cgws.com

  6.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39

  2.投票简称:长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本次会议各累积投票议案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①议案5: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8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8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议案6: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议案7: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0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939;股票简称:长城证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权限为:出席本次会议,依照下列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法律文件。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本人(本单位)表决指示如下: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2020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之日止。

  附注:

  1.在“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处,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请填写身份证号码,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请填写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除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外,还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0-060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同向上升

  (1)2020年1-9月业绩预计情况

  ■

  (2)2020年7-9月业绩预计情况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0年前三季度,国内证券市场大幅波动,市场交易活跃度增加,A股市场总成交金额相比去年同期出现较大幅度增长,公司抓住市场机遇,积极推进各项业务发展,财富管理、证券投资及交易等业务取得了较好的业绩,推动公司整体业绩提升。

  四、其他相关说明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0-06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

  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0]845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深交所对公司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2020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债券)符合其转让条件无异议。

  二、无异议函不表明深交所对债券的投资风险或者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公司应当确保参与债券认购的投资者符合深交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并向其充分揭示风险。

  三、债券的发行应当按照报送深交所的相关文件进行,如发行人相关情况或债券相关文件在无异议函出具之后发生重大变化,应当及时报告深交所。如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告知深交所的,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四、公司应当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正式向深交所提交转让申请文件,逾期未提交的,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本次债券发行的各项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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