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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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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1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华科技”或“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809.7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013号文核准,世华科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7.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46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413.9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0,051.0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0]B097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前,若因生产经营或市场竞争等因素致使必须及时对上述全部或部分项目进行前期投入的,公司拟通过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提前实施功能性材料扩产及升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0年9月30日,世华科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28,097,093.44元,并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苏公W[2020]E1458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0年10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809.71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于2020年10月14日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0年10月14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809.71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12,809.71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已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苏公W[2020]E1458号),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 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以12,809.71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2020年10月14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苏公W[2020]E1458号),认为世华科技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0年9月30日《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四) 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实施该事项无异议。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世华科技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苏公W[2020]E1458号);

  (三)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2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华科技”或“公司”)于2020年 10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就本次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013号文核准,世华科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7.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46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413.9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0,051.0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0]B097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 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 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 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 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 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 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七)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4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4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认为:世华科技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9,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对本次世华科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3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

  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项目:在张家港保税区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建设丙烯酸系列功能高分子材料开发与产业化项目;

  2、投资金额:项目投资总额约为人民币2.6亿元;

  3、项目资金: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4、本投资项目已经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1、审批风险:本投资项目尚需通过张家港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化联办”)的审批、张家港市发改委项目立项和政府主管部门的环境、消防和安全影响等审批、备案程序,能否通过相关核准以及最终通过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2、市场风险:虽然丙烯酸系列功能高分子材料市场未来总体向好,但激烈的市场竞争及新建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公司及产品的竞争力尚在培育中,投资所涉项目建设周期长,存在项目进程及效益不达预期等市场风险。

  3、技术风险:本项目是技术密集型项目,虽然公司进行了多年的技术、配方、人才等的储备,并有较丰富的产品应用经验,但在项目产品的开发和产业化过程中仍存在人才流动、技术迭代、配方设计、制程工艺更新等方面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日,本项目尚处在前期筹划阶段,公司尚未设立专门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也未签署投资协议、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等相关协议,本投资项目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0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张家港保税区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丙烯酸系列功能高分子材料开发与产业化项目”,授权公司总经理及管理层办理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相关手续,并办理本次投资的相关事宜及文件签署。

  本项目投资协议等尚未签署、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情况

  1、公司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2、股东出资:公司出资人民币1亿元(注册资本),持有子公司100%股权。

  3、注册地址:张家港保税区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

  4、经营范围:聚(甲基)丙烯酸酯胶粘剂、聚(甲基)丙烯酸树脂、环氧结构胶、研磨液、清洗剂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化学品进出口相关配套服务。

  (注:以上注册登记信息为拟申报信息,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二)投资项目概况

  1、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丙烯酸系列功能高分子材料开发与产业化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新设立全资子公司(项目公司)

  项目建设用地:项目公司拟受让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不少于50亩的土地使用权。具体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投资协议、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的约定为准。

  2、项目建设内容

  建设丙烯酸系列功能高分子材料开发与产业化项目。

  3、项目投资估算

  根据建设规模,本项目预计总投资约为人民币2.6亿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4、项目地址

  张家港保税区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

  三、对外投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目的

  本项目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是公司产品的上游配套产业。实施本项目,能确保公司供应链的安全性,并优化公司的业务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产品竞争力,扩大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对公司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建成之后,将有利于发挥公司技术、配方、人才优势,增强公司创造力,保障公司供应链的安全,降低产品生产成本,提升产品的交付能力,有利于公司的良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风险

  1、审批风险:本投资项目尚需通过张家港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化联办”)的审批、张家港市发改委项目立项和政府主管部门的环境、消防和安全影响等审批、备案程序,能否通过相关核准以及最终通过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2、市场风险:虽然丙烯酸系列功能高分子材料市场未来总体向好,但激烈的市场竞争及新建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公司及产品的竞争力尚在培育中,投资所涉项目建设周期长,存在项目进程及效益不达预期等市场风险。

  3、技术风险:本项目是技术密集型项目,虽然公司进行了多年的技术、配方、人才等的储备,并有较丰富的产品应用经验,但在项目产品的开发和产业化过程中仍存在人才流动、技术迭代、配方设计、制程工艺更新等方面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日,本项目尚处在前期筹划阶段,公司尚未设立专门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也未签署投资协议、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等相关协议,本投资项目尚存在不确定性。

  五、本投资项目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对外投资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4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

  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 10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13号)核准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00万股。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苏公W[2020]B097号),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9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7,200万元。

  同时,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正式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 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草案)》涉及上市相关的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修订处用加粗表示):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5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0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10月30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光路168号 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0月30日

  至2020年10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0年10月26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光路168号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文件须在登记时间2020年10月26日下午17: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异地股东须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2)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

  (4)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君、计毓雯

  联系电话:0512-63190989

  邮箱地址:zhengquan@szshihua.com.cn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光路168号,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15200

  (二)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现场会议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0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6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已于2020年10月9日以书面通知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艳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0,051.02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80,365.20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公司拟调整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投资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7,685.82万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809.71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本议案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公告编号:2020-00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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