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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00       证券简称:力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1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1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并于2020年10月14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会议人数为3人),董事聂波先生、罗祁峰先生、卜荣昇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广胜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广胜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逐项表决结果:

  (一) 提名张广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提名聂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提名邹雄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提名侯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提名文立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提名罗祁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董事的选举表决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逐项表决结果:

  (一) 提名刘爱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提名肖海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提名蒋星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董事的选举表决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能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履行了双方签订的协议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公司会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0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稳健型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布的中、低风险非保本理财产品,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10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300800     证券简称:力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2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1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并于2020年10月14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志钢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会议人数为1人),监事赵瑞祥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志钢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逐项表决结果:

  (一) 提名蒙良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提名邹慧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

  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稳健型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布的中、低风险非保本理财产品,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300800      证券简称:力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3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合科技”)于2020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0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上述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能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履行了双方签订的协议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公司会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0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29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2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134人,其中合伙人112人,注册会计师1178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74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70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信息

  2019年度业务收入14.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1亿元。上市公司2019年报审计165家(含H股),收费总额2.1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资产额174.78亿元。大信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静娟,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具有多年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审计、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毕文涛,中国注册会计师,具有多年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审计、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郝学花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上述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5.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017-2019年度,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

  三、拟新聘、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综上,为保持公司会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较好的执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公司会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0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300800      证券简称:力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4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合科技”)已于2020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稳健型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布的中、低风险非保本理财产品,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投资额度

  不超过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稳健型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布的中、低风险非保本理财产品,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

  (五)授权有效期

  该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授权的范围内,董事会的权限包括:选择合格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投资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在此期间董事会可指派相关人员办理具体业务。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分别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上述两项现金管理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300800       证券简称:力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5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合科技”)已于2020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30号)核准,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6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2,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4,792,066.04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8,007,933.96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10月30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9]第4-00025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稳步推进,因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的周期性,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投资目的

  鉴于募投项目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投资额度

  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等,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

  (五)授权有效期

  该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授权的范围内,董事会的权限包括:选择合格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投资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在此期间董事会可指派相关人员办理具体业务。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时,公司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要求受托方明确做出保本承诺;

  3、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和正常的生产经营。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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