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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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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2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谢冰先生授权董事李启明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尚智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尚智勇先生、谢云凯先生、王福增先生、朱先磊先生、李建平先生、李启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列入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夏同水先生、吴长春先生、王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列入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 直接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事宜,全体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请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9票回避。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以上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议案尚须经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3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2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力新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牛争光先生、黄加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列入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列入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 直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确定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列入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直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3票回避。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4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于2020年6月11日届满,公司于2020年6月4日发布《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号)。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现拟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0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股东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尚智勇先生、王福增先生、朱先磊先生、李建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夏同水先生、吴长春先生和王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提名谢云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Energas Ltd.提名李启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自其收到公司报送的材料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未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出异议的,公司可以履行决策程序选举独立董事。

  董事谢冰先生、独立董事高景言先生在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公司对上述两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监事会选举情况

  2020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股东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牛争光先生、黄加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 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监事李力新先生在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和监事职务。公司对监事李力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

  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4日

  附件:

  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尚智勇,男,196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毕业于菏泽地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1985年7月至1988年12月在菏泽曹县职工中专任教;1988年12月至1999年9月在菏泽地区曹县计划委员会历任至副主任;1999年9月至2002年8月,任菏泽地区(市)曹县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2002年8月至2007年3月,任菏泽市招商局办公室主任;2007年3月至2009年3月,任菏泽开发区工业大项目办公室主任;2009年3月至2012年5月,任菏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2012年5月至2015年1月,任中共菏泽开发区党工委委员菏泽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2015年1月至2016年4月,任中共菏泽高新区党工委委员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2016年4月至今,任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4月至今,任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谢云凯,男,194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66年-2001年,在阳泉市高压电瓷厂和阳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用电力物资供应中心任职;2002年-2019年4月,担任公司的董事兼副总经理;自2012年6月起担任陕西派思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陕西派思董事总经理、派思投资总经理、阿克苏广捷鑫泽燃气有限公司董事长、北屯市广捷鑫泽燃气有限公司董事长、思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大连派思新动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王福增,男,196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1990年毕业于菏泽师范专科学校;1990年8月至1998年12月历任鄄城一中教师,鄄城县梁屯乡武装部干事、党委秘书、组织委员、党委副书记;1998年12月至2004年10月任鄄城县富春乡党委副书记、乡长;2004年10月至2007年7月任鄄城县闫什镇党委书记;2007年7月至2012年1月任鄄城县政府党组成员、县长助理、县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2012年1月至2015年6月任鄄城县政府党组成员、县长助理、县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2015年6月至2015年9月任齐鲁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2019年2月11日任齐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2019年2月至今任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8月至今任水发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水发源洁(山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19年4月至今任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朱先磊,男,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2005年毕业于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2020年取得山东大学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硕士学位。2005年7月至2010年6月,在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任经济师;2010年6月至2015年11月,任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经济师;2015年11月至2016年7月,任山钢金控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业务管理部经理;2016年7月至2017年9月,任山钢集团唐克里里(塞拉利昂)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与企业管理部经理;2017年9月至2019年2月,任水发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资金管理中心经理;2019年2月至今任水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2019年6月至今,任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建平,男,196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石油储运工程师。1982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原华东石油学院)石油储存和运输专业;1992至1994年在中南大学经济管理研究生班学习;1996年在德国一家生产石油设备的企业接受培训。1982年7月至1984年10月在湖南省石油公司从事石油库设计;1984年11月至1993年4月,在中石化株洲石油储存技术研究所工作,任油库工艺研究室主任、设计室主任、安全检定站站长;1994年5月至2004年10月任湖南百通技贸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4年11月至2008年12月任湖南利安隆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1月至2014年12月任湖南国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至2016年任湖南中石油昆仑湘娄邵天然气输配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株洲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董事、娄底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大唐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至2019年3月任水发众兴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4月起任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李启明,男,197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6年毕业于辽宁工学院计算机及应用专业。1996年-2007年,担任中国农业银行大连开发区分行国际部职员、经理;2007年-2011年,担任浦发银行大连分行高级客户经理、营口分行业务管理部总经理。2011年加入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

  夏同水,男,196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技大学管理学博士;1989至2005年,任教于山东财政学院;2005年至今,历任山东师范大学商学院院长/管理学教授,产业组织与管理控制学科博士生导师,会计学硕士生导师, MBA和MPAcc指导教师。民建山东师范大学支部主任委员,山东省政协委员,济南市政协委员;2019年6月至今,任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长春,男,196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石油学院北京研究生部油气储运工程硕士研究生。1985年至今,历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2019年6月至今,任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华,男,197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民商法学博士,有法律职业资格。2005年6月至2011年7月,任教于山东财政学院;2011年7月至今,任教于山东财经大学,历任讲师、副教授。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牛争光,男,198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师。毕业于山东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2014年至2015年在清华大学人力资源高级研修班学习。2005年9月至2011年4月,历任山东东明石化集团技术员、企管处长;2011年5月至2016年8月,历任洪业化工集团总裁助理、副总裁;2016年9月至2018年7月,任广州东成吉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7月至今任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运管部经理、燃气事业部经理;2019年6月至今,任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黄加峰,男,197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师,毕业于山东大学会计学专业,2020年取得中国海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4年6月至2009年9月任山东正义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9年10月至2016年11月任上海现代设计集团山东办事处财务经理。2016年12月至今,任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副经理、科技部经理。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5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0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0月2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敬德街521号地矿大厦14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0月29日

  至2020年10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20年10月14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二)登记时间:2020年10月29日上午9:00-11:00。未在上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亦可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三)登记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敬德街521号地矿大厦14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人:李启明、于颖

  联系电话:0531-80876353

  传真:0531-80876353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0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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