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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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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基金合同的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8只公募基金参与存托凭证投资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包括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存托凭证、增加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估值方法等,并将在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中增加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揭示。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修订将自2020年10月14日(含)起正式生效。现将基金合同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的基金

  ■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

  (一)对“前言”部分的修订

  增加基金投资存托凭证或不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揭示如下:

  “本基金可投资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与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境外基础证券的发行人及境内外交易机制相关的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风险。具体风险揭示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内容。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存托凭证。”

  (二)对“基金的投资”部分的修订

  1、明确“投资范围”中包含存托凭证。以东方红领先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例,将“投资范围”修订为: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2、在股票投资策略部分增加存托凭证投资策略描述如下:

  “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内地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3、在“投资限制”中增加存托凭证投资限制描述如下: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内地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三)在“基金资产估值”部分的“估值方法”中增加存托凭证估值方法描述如下: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内地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因上述修订导致的序号变化顺序调整。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自2020年10月14日(含)起生效。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fham.com)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随后披露的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信息披露文件。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fha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咨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4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因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公告

  一、公告基本信息

  受台风影响,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于2020年10月13日宣布证券及衍生产品市场全日暂停交易,根据交易所业务规则,港股通亦暂停交易。

  基于上述原因,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决定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于2020年10月13日当日暂停办理下列基金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如有)、赎回(含转换转出,如有)业务:

  ■

  对于投资者提交的上述基金2020年10月13日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如有)、赎回(含转换转出,如有)业务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不予确认,申购款项届时将退回投资者账户,具体退回时间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上述基金将于港股通交易恢复之日起恢复办理相关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投资安排,避免因非港股通交易日带来不便。

  2.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公司网站:www.dfha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咨询。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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