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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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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0-073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已受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涉案金额:人民币37,726,782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件尚未裁决,仲裁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天夏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夏”)近日收到遵义仲裁委员会送达的《预交仲裁费用通知》(2020)遵仲裁字第1025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申请时间:2020年09月25日

  受理时间:2020年10月12日

  仲裁机构:遵义仲裁委员会

  仲裁机构所在地:贵州省遵义市

  申请人:上海天夏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遵义市汇川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二、本次仲裁案件事实和请求内容

  1、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16年11月14日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约定申请人为被申请人承担遵义市汇川区高坪河生态环境景观(生态)治理工程设计工作,设计费用为25,953,512元。申请人于2017年08月02日完成设计工作并取得被申请人签收确认。然而被申请人仅于前期支付预付款200万元和设计费30万元,至今一直拖欠申请人设计费共计人民币23,653,512元。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若被申请人未按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照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计算逾期违约金,考虑到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相对较高,为此,申请人调整为按照未付款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截至申请人提出申请时止,被申请人应当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3,773,270元,还应当自2020年09月26日起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照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

  2、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给申请人所拖欠的设计费共计人民币23,653,512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合同约定的截止2020年09月25日的逾期违约金13,773,270元,并自2020年09月26日起按照未付款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30万元的律师费。

  (4)裁决本仲裁案件受理费、案件处理费等由被申请人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2020年09月30日,公司对前述应收账款已累计计提坏账准备8,480,702.40 元,但因本案件尚未裁决,仲裁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公告上述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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