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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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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8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0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含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瞿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融资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国内保理业务等。在此额度范围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额度,各家机构的额度以机构的审批意见为准,授权董事长瞿磊先生签署与授信融资相关的申请、协议等文书,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次审议的授信融资额度和授权的有效期为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范围内的具体授信融资项目,公司将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有效期为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0)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经营范围的调整内容,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1)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于2020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032)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9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0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罗富章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秦操女士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0)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0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盛视科技”)于2020年10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有效期为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有效期为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优质、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期货投资、证券基金投资、房地产投资及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品种。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资金来源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公司与进行现金管理合作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优质、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过程中的人员安排、资金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合作。

  3.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以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与此同时,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四、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优质、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盛视科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盛视科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盛视科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1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经营范围调整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一)原经营范围

  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智能算法、机器视觉的技术研发与应用;智能机器人、电子及智能产品、智慧系统、计算机软件、网络及数据库、机电一体化产品、工业与办公自动化设备、通讯信息设备、安防产品、警用器材的技术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智能控制系统、通信网络系统、信息安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服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从事以上内容的技术咨询;软硬件技术检测与评价、技术转让及服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自有物业租赁。

  (二)调整后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智能算法、机器视觉的技术研发与应用;智能机器人、电子及智能产品、智慧系统、计算机软件、网络及数据库、机电一体化产品、工业与办公自动化设备、通讯信息设备、安防产品、警用器材、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技术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智能控制系统、通信网络系统、信息安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服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机电安装、机房及消防工程、建筑装饰和装修及防雷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从事以上内容的技术咨询;软硬件技术检测与评价、技术转让及服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自有物业租赁。许可经营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技术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经营范围的调整内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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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调整后的经营范围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2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0月30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0月30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0月23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0年10月23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十路天安创新科技广场二期东座1601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1-3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议案2明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2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4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0)、《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1)。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其中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0年10月26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20年10月26日(星期一)9:00-11:00,14:00-16:00。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十路天安创新科技广场二期东座1601,邮编:518040,传真:0755-83849210,电话:0755-83849249,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秦操

  2.联系电话:0755-83849249

  3.传真号码:0755-83849210

  4.电子邮箱:investor@maxvision.com.cn

  5.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十路天安创新科技广场二期东座1601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7.参加股东大会需出示前述相关证件。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4日

  附件一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

  注:

  1.委托人对代理人的指示,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相应位置填写“√”,涂改、填写其它符号或多选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

  2.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3.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明确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性质: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发日至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二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截止2020年10月23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990)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如适用):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如适用):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三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90。

  2.投票简称:盛视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至议案3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0月30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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