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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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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9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润建股份”)于2020年9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润建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494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收到《关注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对相关事项的问题答复工作,现对关注函中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均与《润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公告中相同。)

  问题1、请详细说明你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的定价依据,该价格低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中规定的行权价格的原因及合理性。请财务顾问发表专业意见。

  回复:

  1、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定价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时,应当确定行权价格或者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行权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一)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二)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上市公司采用其他方法确定行权价格的,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对定价依据及定价方式作出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公司拟采用自主定价模式确定股票期权价格,并已在《润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对定价依据及定价方式作出相关说明,并聘请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定价依据及定价方式作出合理性说明,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定价原因及合理性

  (1)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必要性

  公司自2003年成立以来深耕通信技术服务行业,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和市场品牌,已成为通信技术服务、通信网络建设行业的主力军,是通信技术服务行业领先的民营企业。在多年的踏实经营中,公司累积了强大的管理、营销、人才和技术优势,基于公司核心竞争力和业务能力,在保持通信技术服务业务稳定增长的同时,公司将服务范围进一步拓展至云服务与IDC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电力与新能源服务,布局一体多翼的格局,新增多个业务增长点。公司在进一步加大技术研发的投入以及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力度的基础上,与战略合作伙伴进行优势互补,提升公司产品整体技术水平,实现公司从万物互联的建维者,向坚强型电网服务商和ICT解决方案提供商,进而向万物互联的智慧平台演进,立足国内、布局东南亚,成为可持续发展的信息与电力基础设施综合服务提供商。在此基础上,公司推出“绑定核心团队、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的股权激励计划。具体阐述如下:

  1)推行核心团队持股是保障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增长的必要措施

  2020年上半年,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客户未按原计划向公司下达工作订单,公司在2020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下滑的情况下,第二季度全面复工复产,抢收增利,在2020年上半年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在疫情期间,公司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及安全的同时,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和社会需求,在包括湖北武汉火神山等疫情严重地区在内的全国二十余个省份(自治区/市),加强通信建设与抢修、网络维护、重大抗击疫情单位保障等工作,全力以赴保障通信和电力畅通,维护通信和电力安全,获得客户、社会的一致好评,收到来自不同层级、不同单位的表彰达到115份。这一切离不开优秀且稳定的核心团队的支持。

  随着公司所处行业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对高级管理人才、技术人才、研发人才和专业服务人员的需求也日益迫切。为了更好的持续培养和吸引各类专业人才,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发展,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选取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主要承担着公司管理、技术、市场业务等重要工作,长期股权激励将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建立同心共享的共有型组织,是保障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增长的必要措施。

  2)对当前薪酬体系形成恰当补充,更好地保留和招募人才

  公司所处行业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公司从组建到发展至今,团队优势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在发展的过程中,公司培育了一批与公司共同努力、进步、发展的奋斗者。

  公司业务已覆盖全国29个省份,并向海外市场拓展,须在保留当前关键市场、研发、管理人才的同时,不断招募优秀人才,持续打造一支专业、高效、精干的团队,为实现未来几年经营业绩和股东回报的稳步提升奠定基础、提供保障。在此情况下,股权激励将成为公司薪酬体系的必要、恰当补充,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保留优秀人才,吸引更多优秀人才的加入。

  (2)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合理性

  1)强激励对应强约束,本次激励计划制定了严格的激励收益兑现条件

  公司在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制定中,充分考虑了“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在激励计划方案中对激励对象个人制定了严格的收益兑现条件:

  “激励对象承诺,自公司授予股票期权之日起,在公司连续服务三年及以上年限,若激励对象的连续服务年限不满三年及以上,则激励对象需将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即激励对象已行权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应当返还给公司相应的税后收益,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按照规定注销,激励对象应予以无条件配合公司注销剩余的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根据上述条款,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从本次股权激励中获得收益的必要前提条件,是获授股票期权之日起连续在公司服务满三年。如在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离职,则须向公司返还已行权的激励股份上所获取的税后收益,其未行权的激励股份将由公司注销。

  上述规定将“在公司连续服务满三年”作为获得激励收益的必要前提条件,将核心骨干团队的自身利益与未来三年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经营业绩和股东回报的提升做到了深度绑定,进而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稳定团队”的目的。

  2)基于价值贡献确定权益份额,确保公平合理性

  公司本次拟授予股票期权2,117.27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2,074.6347万股的9.59%;拟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86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人合计获授股票期权457.67万份,人均获授份额为76.28万份,人均年均预期收益135.52万元(假设2020-2022年三年业绩都能完成,按照草案公告日公司收盘价27.02元/股测算,下同);

  公司其他激励对象180人合计获授权益份额1659.60万份,人均获授权益份额为9.22万份,人均年均预期收益16.38万元。

  公司公告本次激励计划前,公司对员工的激励主要依赖于工资与奖金等现金薪酬,激励手段较为单一,公司的薪酬水平处于行业中低水平。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仅完善了公司的薪酬体系,亦能大力提升公司在人才市场的竞争力,为公司吸引和保留人才提供有效支撑。

  3)保障激励效果,避免因市场波动导致激励目的落空的风险

  近年来,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国际形势、突发事件、市场情绪等内外部因素的变化对A股市场的影响明显加大。近年来在上述因素的综合作用下,A股整体波动率上升。面对市场波动,传统以市价作为行权价格授予员工的期权计划屡屡因股价原因失败,即使满足行权条件,收益也低于预期,无法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本次激励计划若未来因股价因素导致激励对象不能行权,很可能产生负激励效果,不利于吸引人才,不利于团队稳定。

  综上,为了达到稳定和激励核心团队的效果,保障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性,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并参考市场案例,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工具拟以常规定价的75%作为行权价格定价方法。

  与此同时,公司聘请的财务顾问就行权价格的原因及合理性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认为:“润建股份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相关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合理、可行,有利于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现有核心团队的稳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问题2 请结合你公司历史业绩与变动预期、市场环境变化、行业特点、同行业可比公司盈利水平等详细说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的确定依据和合理性。

  回复:公司在《激励计划(草案)》中就业绩考核指标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已做了相关说明,现补充说明如下:

  1、行业特点及市场环境变化

  公司所处的通信技术服务行业竞争较为激烈,竞争对手来自多方面,从横向来讲包括央企、地方国企、民营企业及国际同行业公司,从纵向来讲也包括通信运营商的上游设备供应商以及通信运营商自身原有的服务队伍。

  目前,通信网络建设与维护业务市场化程度日益提高,但在进入新的业务区域特别是跨省经营时,往往会受到品牌、经验、资金及自身管理水平的影响。一方面,由于客户在通信网络建设与维护业务方面主要还是分省份单独管理,因此每次进入新的市场区域时公司都要面临客户对公司品牌、经验的甄选。另一方面,由于新进入区域内存在前期投入成本高,同时行业内回款与成本现金支出之间有时滞,后期随业务量扩大规模效益才能逐渐显现,因此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张必须不断进入新区域,但也需要较大的前期投入。而公司新拓展的信息技术服务、电力与新能源服务、云服务与IDC服务等业务仍处于布局、拓展阶段,需要较大的前期投入,增加公司运营成本。

  2、公司历史业绩及可比公司过去3年的盈利水平

  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最近三个年度的营业收入及其增长率情况如下:

  ■

  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最近三个年度归属于上市股东公司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及其增长率情况如下:

  ■

  在通信技术服务领域,公司是集通信网络建设服务、通信网络维护与优化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型通信技术服务商。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17亿元,可比公司平均值为15.75亿元,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股东公司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1.97亿元,可比公司平均值为-0.16亿元,与可比公司相比,公司无论在营业收入还是净利润上均处于领先地位,是通信技术服务行业领先的民营企业。公司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公司成立以来的历史最高业绩,同时也可看到,可比公司近三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处于逐步下降,公司收入增长幅度也逐年放缓。

  4、业绩变动预期及考核目标的设定

  公司在保持通信技术服务业务稳定增长的同时,将服务范围进一步拓展至云服务与IDC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电力与新能源服务,布局一体多翼的格局,新增多个业务增长点。目前通信技术服务行业竞争较为激烈,未来公司主营业务将仍继续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同时,公司新拓展业务领域仍然处于前期投入阶段,公司需要进一步优化管理,稳定和提升业绩。

  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为公司成立以来的历史最高业绩,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业绩考核指标的基准,其基准数值高。公司后续年度的营业收入将受行业竞争加剧及行业需求的影响。同时,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公司在2020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下滑的情况下,第二季度全面复工复产,抢收增利,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20亿元,同比增长6.63%。鉴于此,公司经过合理的预测,设定了如下业绩考核目标

  ■

  综上,公司的业绩考核指标的设定充分考虑了历史因素,行业现状及未来发展预期、宏观环境等因素的综合影响,是公司经营状况和市场占有能力的体现,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问题3 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截至本回复公告日,公司无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0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共有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参加本次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0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0月13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13日上午9:15至2020年5月14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总部路1号中国东盟科技企业孵化基地一期D7栋2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建国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43人,参加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144,581,9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96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4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437,0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参加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144,144,9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2989%。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4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437,0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0%。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5、经核查本次拟激励对象均未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4,169,8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50%;反对412,1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2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977%;反对412,1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3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4,169,8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50%;反对388,3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86%;弃权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2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977%;反对388,3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8564%;弃权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459%。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4,169,8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50%;反对388,3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86%;弃权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2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977%;反对388,3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8564%;弃权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45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润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润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1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9月27日审议通过了《润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9月28日进行了首次公开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针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全部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即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9月25日)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即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9月25日)期间。除下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

  经公司核查,以上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完全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买入时除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并未获知上市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共有20名激励对象交易过本公司股票。其余激励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前述20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经公司核查,上述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系其完全基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上述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时,除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并未获知上市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所有激励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14日

  附件一:

  ■

  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2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投资者关系联系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了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广大投资者,加强与资本市场的联系,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本公告日起将启用新的投资者关系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36-5号华润中心写字楼c座32层

  联系电话:020-87596583

  传真号码:020-87743715

  电子邮箱:rjtxdsh@163.com

  邮政编码:530029

  欢迎各位投资者通过上述渠道与公司沟通。由此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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