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10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付息公告

  证券代码:00225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20-035

  债券代码:128046    债券简称:利尔转债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利尔转债将于2020年10月19日按面值支付第二年利息,每10张利尔转债(面值1,000.00元)利息为6.00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0年10月16日

  3、本次付息期间及票面利率:计息期间为2019年10月17日至2020年10月16日,票面利率为0.60%。

  4、付息日:2020年10月19日

  5、除息日:2020年10月19日

  6、利尔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0年10月16日,凡在2020年10月16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0年10月16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0年10月17日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7日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利尔转债”)将于2020年10月19日开始支付2019年10月17日至2020年10月16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尔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利尔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8046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8.52亿元(852万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8.52亿元(852万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18年11月9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18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17日

  8、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19年4月23日至2024年10月17日

  9、债券利率:第一年为0.40%,第二年为0.60%,第三年为1.00%,第四年为1.50%,第五年为1.80%,第六年为2.00%。

  10、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其中: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即2018年10月17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1、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级,根据《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付息为“利尔转债”第二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19年10月17日至2020年10月16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0.60%(含税),即每10张“利尔转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人民币6.00元人民币(含税)。

  对于持有“利尔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4.80元;对于持有“利尔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6.00元;对于持有“利尔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10张派发利息6.00元,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规定,本次可转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付息日及除息日如下:

  1、债权登记日:2020年10月16日(星期五)

  2、付息日:2020年10月19日(星期一)

  3、除息日:2019年10月19日(星期一)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0年10月16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利尔转债”持有人。

  五、本次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利尔转债”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务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第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兑付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对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华盛路58号5幢

  联系人:靳永恒

  联系电话:028-67575627

  传真:028-67575657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225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20-036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0月12日,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资料于2020年9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尹英遂主持,经过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快达”)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公告》详细内容刊登于2020年10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募集资金用途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会议同意江苏快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用于:(1)拟以募集资金7,510万元用于其年产10000吨农药制剂搬迁改造项目;该项目达产后,预计实现销售收入16,520万元,利润总额1,063.94万元(特别提示:前述数据系根据目前市场需求、价格状况及产品成本费用进行假设估算,并不代表对该项目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项目投产符合预期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2)拟以募集资金5,000万元用于基于全流程自动化理念的智能化改造项目,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管理工作流程化、标准化,有利于提高本质安全度,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3)拟以募集资金2,157万元用于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该项目建成后,能够进一步提升江苏快达环保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间接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

  三、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江苏快达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具体方案,会议同意江苏快达将本次股票发行完成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均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各自所持江苏快达股份比例共享。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225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20-037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快达农化,股票代码:870536,以下简称“快达农化”,公司持有51%股份)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本次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快达农化本次拟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2、发行股票数量:快达农化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不超过3000万(含)股股票,且不少于100万股股票,具体发行数量由快达农化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协商后确定;

  3、发行对象:已开通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发行,且不少于100人;

  4、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直接定价、竞价或询价等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转公司认可的方式,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本次发行底价不低于5元/股,且不低于经评估的每股净资产价格;

  5、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快达农化年产10000吨农药制剂搬迁改造项目(年产3850吨/年11个农药制剂品种)、基于全流程自动化理念的智能化改造项目、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6、发行完成后股票在精选层挂牌的相关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后,经监管机构审核,快达农化股票将在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挂牌;

  7、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发行相关决议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快达农化本次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有利于增强其资本实力、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提升综合实力。

  快达农化本次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尚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审批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是否通过审核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快达农化信息披露媒体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