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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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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0-177

  债券代码:128092          债券简称:唐人转债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20年10月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陶一山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316,594,2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5409%,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38,736,1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5383% ;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4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7,858,1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0026% 。

  8、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47人,代表股份3,903,7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012%。

  9、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4,424,30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46%;反对2,169,92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原料采购货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3,277,40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23%;反对1,687,43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30%;弃权1,629,3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47%。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3、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关联股东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40,335,70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04%;反对674,73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81%;弃权1,629,3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1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599,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762%;反对674,7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843%;弃权1,629,3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395%。

  4、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4,426,80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54%;反对538,03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9%;弃权1,629,3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4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谭清炜律师、杨萍律师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关于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0-178

  债券代码:128092          债券简称:唐人转债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可转债转股结果

  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可转债转股情况:截至2020年9月30日,累计已有人民币1,191,691,000元唐人转债转为公司A股普通股,累计转股股数为138,081,398股,占唐人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836,570,799股的16.51%。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0年9月30日,累计已有人民币1,191,691,000元唐人转债转为公司A股普通股, 占唐人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5.89%;尚未转股的唐人转债金额为人民币51,109,000元,占唐人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4.1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债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0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唐人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60号”文核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唐人神”)于2019年12月30日公开发行了1,242.8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24,280万元。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36号”文同意,公司124,28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月2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唐人转债”,债券代码“128092”。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该次发行的“唐人转债”自2020年7月6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8.86元/股。2020年6月19日,因公司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唐人转债的转股价格由8.86元/股调整为8.63元/股。

  二、“唐人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自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9月30日, 唐人转债因转股减少数量为11,916,910张,转股数量为138,081,398股。截至2020年第三季度末,剩余可转债余额为511,090张。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单位:股):

  ■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证券部联系电话0731-28591247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唐人神)、《发行人股本结构表》(唐人转债)。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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