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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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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股票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20-084

  可转债代码:113008    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股情况:电气转债自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转股的金额为54,308,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0,586,255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比例为0.08%。

  ●公司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4,413,810,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73.56%。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电气转债”)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4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电气转债”,债券代码为“113008”。本次发行人民币60亿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6,000万张(600万手)。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5〕48号文同意,公司6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5年2月1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电气转债”,债券交易代码“113008”。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电气转债自2015年8月3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电气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10.72元/股。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公司已多次向下修正电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电气转债最新的转股价格为人民币5.13元/股。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一)本次电气转债转股期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本次电气转债转股的金额为54,308,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0,586,255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比例为0.08%。公司累计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305,003,032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比例为2.38%。

  (二)公司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4,413,810,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73.56%。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

  注:本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完成回购注销7,416,000股A股限制性股票,上述公司变动前限售流通股数量为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情况,回购注销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电气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临2020-082)。

  四、其他

  ■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9日

  ●报备文件

  发行人证券登记查询证明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公告编号:临2020-085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25日09点 00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市天潼路422号上海外滩郁锦香新亚酒店九楼富临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25日

  至2020年11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的第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20年8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3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时间:2020年11月13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地点:中国上海市天潼路422号上海外滩郁锦香新亚酒店一楼庐山厅;

  登记文件: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自然人股东请携带身份证/护照、股票账户卡(委托出席者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护照);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请携带法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等)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委托出席者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护照)。

  (二)传真登记:凡是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将会议回执(格式详见附件1、2)及相关文件于2020年11月13日(星期五)前以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传真:8621-34695780。传真请注明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以便公司回复。

  (三)信件登记:凡是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将会议回执及相关文件于2020年11月13日(星期五)前以信件方式送达公司。送达时间以邮戳为准。来信请寄:中国上海市四川中路110号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200002。来信请注明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以便公司回复。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中国上海市四川中路110号

  2、联系电话:8621-33261888

  3、联系传真:8621-34695780

  4、联系电子邮箱:ir@shanghai-electric.com

  5、联系人:仇立平

  6、会议费用:本次会议按有关规定不发放礼品,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0日

  附件1: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3: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大会回执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贵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星期三)上午9:00在中国上海市天潼路422号上海外滩郁锦香新亚酒店九楼富临厅举行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日期:2020年___月____日           签署:_______________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附件3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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