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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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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工业              公告编号:2020-064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及投票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9月2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29日9:15-15:00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晨路2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晓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共有11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67,425,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4257%。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7,186,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1865%;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39,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92%;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8人,代表股份239,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9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审议,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196,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01%;反对229,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06%;反对22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1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林巨强认定为关联方。关联股东林巨强持有公司股份1,012,500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用于5G通讯及汽车新能源电池包的紧固件生产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19,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8%;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委派司慧、陈野然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瑞玛工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工业              公告编号:2020-063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玛工业”)于2020年3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0年3月2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通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购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商业银行、信托机构、财富管理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的保本型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额度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现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1、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购买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浒墅关支行“结构性存款(2020年第283期)”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为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9月2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如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赎回本金1,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21万元,本金及理财收益已全额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3,000万元购买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单位定期存款”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为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9月2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如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赎回本金3,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55.5万元,本金及理财收益已全额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范围及其他相关要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5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1,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

  备注: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和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和筛选,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现金管理,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二)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进行现金管理合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投资理财品种,包括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旨在控制风险,尽最大努力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含本次公告所涉及的现金管理产品):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人民币36,000万元(不包含已到期赎回的金额),累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人民币8,290万元(不包含已到期赎回的金额),未超过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现金管理使用额度和期限。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业务凭证;

  2、理财收益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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