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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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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0-117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召开情况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2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2020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金圆新材料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圆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具体条款及实际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18)。

  2.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互助金圆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互助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900万元(含14,9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具体条款及实际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19)。

  3.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那曲地区纳木措金圆建材有限公司向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那曲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655万元(含4,655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3个月(含13个月),具体条款及实际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20)。

  4.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青海金圆建材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互助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1,5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具体条款及实际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21)。

  5.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122)。

  三、备查资料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0-118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金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新材料”)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具体条款及实际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经公司2020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担保额度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04月13日、05月07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年度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04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1号)。

  公司本次拟从金圆新材料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中调剂3,000万元额度用于为其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后,公司对金圆新材料的担保余额及可用担保额度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含本次拟提供的不超过3,000万元担保(暂以3,000万元计,最终的担保金额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金圆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2GMUTT9M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1750号信雅达国际创意中心1幢3003室

  法定代表人:徐森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9年06月05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新材料技术、金属冶炼技术、金属铸造技术、稀贵金属材料、新能源材料;销售:金属制品及材料(除贵金属)、环保产品、矿产品(除专控);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被担保人产权及控制关系

  公司持有金圆新材料100%股权,金圆新材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金圆新材料(单体)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被担保方信用情况

  根据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shixin)公示信息,金圆新材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条款及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金圆新材料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具有控制权,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公司本次为金圆新材料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金圆新材料经营和发展需要,且金圆新材料同意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金圆新材料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为金圆新材料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金圆新材料的经营和发展,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金圆新材料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29,961.97万元(不含上述拟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5.32%,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理性投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0-119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助金圆”)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互助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互助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900万元(含14,9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具体条款及实际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经公司2020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担保额度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04月13日、05月07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年度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04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1号)。

  公司本次拟从互助金圆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中调剂14,900万元额度用于为其向工行互助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后,公司对互助金圆的担保余额及可用担保额度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含本次拟提供的不超过14,900万元担保(暂以14,900万元计,最终的担保金额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126661923152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互助县塘川镇工业集中区

  法定代表人:唐远平

  注册资金:5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01月22日

  经营范围:水泥制造,水泥产品和制品、工业废渣批发,石灰石、石膏、粘土及其它土砂石开采和其产品批发,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包装用织物制品、建工建材用化学助剂制造,汽车租赁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服务,五金产品批发、零售。

  2.被担保人产权及控制关系

  公司持有互助金圆100%股权,互助金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互助金圆(单体)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被担保方信用情况

  根据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shixin)公示信息,互助金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条款及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互助金圆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具有控制权,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公司本次为互助金圆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互助金圆经营和发展需要,且互助金圆同意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互助金圆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为互助金圆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互助金圆的经营和发展,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互助金圆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29,961.97万元(不含上述拟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5.32%,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理性投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0-120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那曲地区纳木措金圆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那曲金圆”)向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那曲分行(以下简称“西藏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655万元(含4,655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3个月(含13个月),具体条款及实际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经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那曲金圆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那曲地区纳木措金圆建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2400MA6T161R3A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那曲地区那曲县

  法定代表人:李龙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6-03-07

  经营范围:水泥半成品加工、销售、运输;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被担保人产权及控制关系

  ■

  

  3.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那曲金圆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根据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zxgk.court.gov.cn/shixin)公示信息,那曲金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条款及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那曲金圆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具有控制权,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公司本次为那曲金圆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是为满足那曲金圆的日常经营需要。那曲金圆的其他股东色尼区精惠扶贫开发有限公司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

  2.独立董事意见

  那曲金圆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本次为那曲金圆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那曲金圆的经营和发展需要,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229,961.97万元(不含上述拟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5.32%,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理性投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0-121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青海金圆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金圆”)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互助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互助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1,5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具体条款及实际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经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青海金圆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青海金圆建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900MA752RQ63N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沈家寨福禄巷21号

  法定代表人:唐远平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6-10-09

  经营范围: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小型预制构件、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及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2.被担保人产权及控制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持有青海金圆100%股权,青海金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青海金圆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根据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zxgk.court.gov.cn/shixin)公示信息,青海金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条款及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青海金圆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具有控制权,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公司本次为青海金圆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是为满足青海金圆的日常经营需要,且青海金圆同意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

  2.独立董事意见

  青海金圆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为青海金圆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青海金圆的经营和发展需要,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229,961.97万元(不含上述拟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5.32%,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理性投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0-122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0年10月16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0月16日(星期五)14:3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0年10月16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0年10月16日0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除现场召开会议外,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0月13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0年10月13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信雅达国际1幢30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20,2020-121)。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10月15日09:3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均需加盖公章)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均需加盖公章)进行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信雅达国际1号楼30楼

  联系人:朱磊倩

  联系电话:0571-86602265

  传    真:0571-85286821

  电子邮箱:jygf@jysn.com

  邮政编码:310052

  3.其他事项:出席会议食宿和交通费敬请自理

  七、备查文件

  1.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46;投票简称:金圆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请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0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09:15~09:25,0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0年10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0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审议事项投票表决指示如下:

  ■

  注: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不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股东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券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三

  回执

  截至2020年10月13日下午收市时,我本人(本公司)持有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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