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蟒佰利 公告编号:2020-121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前后各六个月不再买卖公司股票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3日、2020年5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向许刚、常以立、杨民乐、申庆飞、刘红星、吴彭森、陈俊、齐满富、靳三良、邓伯松、陈建立、津联(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联资产”)、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资产”)、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玄元投资”)共14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2020年6月,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各发行对象认购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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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221号)的要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许刚、常以立、杨民乐、申庆飞、刘红星、吴彭森、陈俊、齐满富、靳三良、邓伯松、陈建立、津联资产、河南资产分别于2020年9月14日出具了《声明与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本声明与承诺函出具日前六个月内,本公司/本人不存在买卖龙蟒佰利股票的行为。本公司/本人承诺,自本声明与承诺函出具日至本次项目股票发行后六个月内,将不会买卖龙蟒佰利股票,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
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玄元投资以其管理的玄元元定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玄元元定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作为拟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于2020年9月14日出具了《声明与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本声明与承诺函出具日前六个月内,玄元元定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玄元元定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不存在买卖龙蟒佰利股票的行为,本公司承诺玄元元定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玄元元定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自本声明与承诺函出具日至本次项目股票发行后六个月内,将不会买卖龙蟒佰利股票,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
特此公告。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蟒佰利 公告编号:2020-122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编号:202221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根据《通知书》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通知书》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逐项回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及时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