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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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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73              证券简称:西藏城投             公告编号:2020-040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94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 同意你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8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 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 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同意注册批复文件的要求,在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73               证券简称:西藏城投              公告编号:2020-039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86号)核准,本公司于2014年10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3,508,665.00股。本次发行价格为9.7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5,174,397.10元,扣除承销商承销费21,680,028.76元后,实际汇入募集资金的专户金额为人民币1,473,494,368.34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以及本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共24,952,910.3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470,221,486.7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114487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10月31日全部到位,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分别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闸北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原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以上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本公司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证券监管法规、《管理制度》以及本公司与开户银行、东方投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本公司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并及时通知东方投行,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2014年12月26日,本公司已将5亿元募集资金拨付至控股子公司泉州市上实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置业”)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二级专项账户。2015年1月16日,泉州置业及东方投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在泉州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与2014年10月24日签订的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及存放情况如下:

  ■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并就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定期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公开披露,历年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及鉴证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三、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办理募集资金账户注销

  截至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本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90,638.83元均为银行利息结余。公司将于近期将全部银行结余利息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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