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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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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0-045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因误操作违规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赵芳彦先生因误操作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致歉声明,现就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违规减持前的持股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3日披露了《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赵芳彦先生拟于2020年8月22日至2021年2月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100万股,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在该减持计划实施前,赵芳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675,3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

  2020年8月27日至9月18日,赵芳彦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04,908股,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9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的《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2020年9月23日,赵芳彦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2,624股。

  二、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赵芳彦先生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因工作繁忙,将其证券账号交由家属管理并操作。2020年9月29日,其家属在赵芳彦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误操作减持公司股票8万股,成交均价为85.01元/股,成交金额人民币6,801,200元。

  公司已预约于2020年10月28日披露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定,但并非其主观故意违规减持。

  三、本次违规减持股票的致歉与处理情况

  1、上述行为发生后,赵芳彦先生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主动向公司董事会进行检讨,并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今后将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加强自身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严格遵守,防止此类事情再次发生,并承诺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会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并及时核实相关情况。经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对赵芳彦先生违规行为决定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

  2、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规定,加强账户管理,规范操作,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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