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9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0-056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和《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审核情况如下: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配明细表及激励对象名单》已于2020年9月19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公司已经通过内部网站(http://in.iflytek.com)发布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

  (1)公示内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28日,时限超过10 日

  (3)公示方式:公司网站(http://in.iflytek.com)

  (4)公示结果:在公示期内,没有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提出异议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信息资料。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十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