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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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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20-087

  债券代码:135577、150385、143195、143226、151272

  债券简称:16格地01、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19格地01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9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的方式发出。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鲁君四先生回避了本次关联交易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已经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20-088

  债券代码:135577、150385、143195、143226、151272

  债券简称:16格地01、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19格地01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9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鲁君四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此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1、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宜,我们认为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董事会在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将进一步推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未来经营管理的需要。

  5、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二)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由于业务需要,拟增加预计2020年度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免税集团”)下属公司恒超发展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单位:元

  ■

  上述额度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相关额度之日止。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恒超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港元

  住所:FLAT/RM 2109-2110, 21/F, WEST TOWER, SHUN TAK CENTRE, 168-200 CONNAUGHT ROAD CENTRAL, HK

  业务性质:进出口贸易

  股东: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2019末,恒超发展有限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70,977.43万元,净资产为62,482.23万元。2019年度,恒超发展有限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为41,195.15万元,净利润为3,732.83万元。

  公司董事长鲁君四先生担任恒超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免税集团董事长,属于《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目前恒超发展有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阶段,参考行业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也不会严重依赖上述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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