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9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20-79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宏源恒利(上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恒利”)提供人民币壹亿元整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0年9月24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上海分行”)为宏源恒利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公司于 2019 年2月26日、2019年3月21日分别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宏源恒利(上海)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额度内,为宏源恒利对外融资提供担保。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3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公司对宏源恒利提供的担保在上述议案的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宏源恒利(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年6月18日

  3.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汶水东路351号2号楼三层309室

  4.法定代表人:赵小莉

  5.注册资本:50000万元整

  6.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贸易经济与代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货物仓储,商务咨询,各类有色金属化学产品,农产品的销售与批发等。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宏源期货有限公司是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宏源恒利(上海)实业有限公司是宏源期货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产权及控制关系:

  母公司宏源期货有限公司100%控股宏源恒利(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9.被担保单位各年总资产、负债、净资产和净利润数据如下表:

  ■

  注:被担保人相关指标为截至2020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财务数据。

  被担保对象宏源恒利(上海)实业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2020年9月24日,公司与中信银行上海分行为宏源恒利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被担保人(借款人):宏源恒利(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最高债权额:人民币壹亿元整

  以上对外担保事项及金额均符合公司《关于为宏源恒利(上海)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为宏源恒利提供担保七笔,已到期归还借款两笔,还在实施过程的担保五笔。本次担保实施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6,279.21万元,逾期担保累计金额0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为0万元。

  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6,279.21万元,占本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8%。逾期担保累计金额0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为0万元。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20-80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9月28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视频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9月23日,公司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由储晓明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人,其中陈建民董事、张宜刚董事、黄丹涵独立董事、杨秋梅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主席徐宜阳、公司部分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经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同意《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2020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总经理授权方案(2020年)》。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同意《关于授予董事会增发公司A股、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授权内容

  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在相关期间(定义见下文)内一般性授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决定以单独或者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截至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即A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即H股)各自20%之股份(包括但不限于普通股、优先股、可转换为股份的证券),并决定作出或者授出需要或者可能需要配发股份之售股建议、要约、协议、交换或者转换股份之权利或其他权利;

  2.授权董事会在行使上述一般性授权时制定并实施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发行的新股类别、定价方式和/或发行/转换/行使价格(包括价格区间)、发行方式、发行数量、发行对象以及募集资金用途等,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期间,决定是否向现有股东配售;

  3.授权董事会聘请与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批准及签署发行所需、适当、可取或有关的一切行为、契据、文件及其他相关事宜;批准及代表公司签署与发行有关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配售协议、承销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等;

  4.授权董事会批准及代表公司签署向有关监管机构递交的与发行相关的法定文件。根据监管机构和公司上市地的要求,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并向香港及/或任何其他地区及司法管辖权区(如适用)的相关政府部门办理所有必需的存档、注册及备案手续等;

  5.授权董事会根据境内外监管机构要求,对有关协议和法定文件进行修改;

  6.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在发行新股后增加注册资本及对公司章程中涉及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二)授权期限

  除董事会可在相关期间(定义见下文)内订立或授予售股建议、要约、协议、交换或转换股份之权利或其他权利,而该等售股建议、要约、协议、交换或转换成股份之权利或其他权利需要或可能需要在相关期间结束时或之后进行或行使外,上述授权不得超过相关期间。

  “相关期间”为自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列三者最早日期为止的期间:

  1.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2.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之日后12个月届满之日;

  3.公司任何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三)董事会仅在符合中国适用法律法规、证券上市地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并在取得境内外有关政府机关及监管机构的一切必需批准的情况下,方可行使上述授权之权力。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同意《关于审议〈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股东对董事会授权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同意提名杨小雯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选举独立董事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杨小雯,女,汉族,1963年10月出生,硕士学历。杨小雯女士自1993年6月至1997年5月任Verizon Investment Management Corp.国际证券部负责人;自1997年6月至2000年1月任JP Morgan Chase & Co.资本市场部门副总裁;自2000年1月至2003年3月任电讯盈科有限公司旗下风险投资基金PCCW VENTURES LIMITED中国区负责人;自2004年10月至今任龙腾资本有限公司董事长及创始管理合伙人。自2009年12月至今兼任苏州龙瑞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及创始管理合伙人;自2014年4月至今兼任南京龙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及创始管理合伙人。

  杨小雯女士于1984年7月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专业,取得文学学士学位;于1993年5月毕业于美国耶鲁大学管理学院,取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杨小雯女士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有关《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杨小雯女士《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