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9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0-080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挂牌出让公司原总部办公房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及前期进展情况

  2019年1月17日,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出让公司原总部办公房产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出让公司原总部办公房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8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4)。

  公司首次挂牌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以不低于评估值(重新评估后账面值为819.11万元,评估值为3,764万元)为底价继续挂牌转让上述房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2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5)。

  二、本次进展情况

  公司委托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披露上述房产转让信息,按照产权交易规则确定自然人潘志钊为产权交易标的受让方,成交价格为人民币4,294万元。2020年9月27日,公司与自然人潘志钊签署了《房产转让合同》。

  上述买受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经交易中心公开竞价,该转让标的交易成交价为人民币4,294万元,该价格内不包含任何办公家具及配套设施。受让方须在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部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资产变更登记手续。

  受让方如违反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约定的成交价款,每逾期一日,转让方按应付成交价款的千分之二计算向受让方收取违约金。受让方逾期支付成交价款超过10个工作日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取受让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产权交易相关规则及合同约定与交易对方办理上述资产转让的相关后续手续。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的最终影响以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9月2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