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杨浦区隆昌路619号城市概念10号楼B座7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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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于董事长季昕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华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季昕华、林萍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莫显峰、李家庆、何宝宏、吴晓波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监事周可则、孟爱民、李巍屹、周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桂水发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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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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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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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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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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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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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议案名称: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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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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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议案名称:股票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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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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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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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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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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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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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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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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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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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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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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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均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适用特别表决权。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马敏英、杨菲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和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