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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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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
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文体          公告编号:临2020-068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更名前原名称为: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形。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一)2016年5月27日,交易所对公司出具《关于对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和董事会秘书高维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16]0037号)

  2016年5月27日,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向公司及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维出具《关于对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和董事会秘书高维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16]0037号),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双刃剑(苏州)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欧洲体育经纪公司MEDIA BASE SPORTS及意大利波佐家族的合作事项,公司未按规定通过指定媒体披露,不符合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对公司和高维做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并要求公司应当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公司收到上述监管函后充分重视,就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1、组织公司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提高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组织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今后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的要求,认真、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3、公司于2016年7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建立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建立了《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与公司相关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2020年5月11日,交易所对公司出具《关于对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长易仁涛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2020]46号)

  2020年5月11日,交易所向公司及时任公司董事长易仁涛出具《关于对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长易仁涛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2020]46号),认为公司2019年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完成金额仅占回购计划金额下限的22.48%,与披露的回购计划存在重大差异,与投资者形成的合理预期不符。

  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五条、第四十一条等有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易仁涛作为公司经营决策及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股份回购方案制定、公布和实施,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3.1.4 条、第 3.1.5 条,《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六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交易所对公司和时任董事长易仁涛做出纪律处分决定,予以通报批评,并要求公司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审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公司收到上述监管函后充分重视,就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1、组织公司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提高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下属重要部门有关人员进一步学习《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重要规章制度,同时董事长及相关人员也将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湖北证监局等举办的各类培训,掌握有关证券法律法规政策,强化信息相关责任意识,切实履行相关义务,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无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文体      公告编号:临2020-069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公司股东武汉新星汉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星汉宜”)拟参与股份认购,定增完成后持股比例上升。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0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公司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584,618,623股的30%,即175,385,586股(含本数);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5,406.74万元(含本数)。上述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本次发行认购对象武汉新星汉宜化工有限公司拟认购全部发行股票175,385,586股,且自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84,618,623股增加到760,004,209股。

  2015年7月31日,当代集团与天风睿源(武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风睿源”)、武汉天风睿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风睿盈签”)署了《股东一致行动协议》,约定为了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天风睿源、天风睿盈与当代集团达成一致行动意见。因此,新星汉宜与当代集团及天风睿源、天风睿盈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新星汉宜及其一致行动人当代集团、天风睿源、天风睿盈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2,821,3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27%。

  鉴于天风睿源、天风睿盈与当代集团签署的《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将于2021年1月28日到期,届时如当代集团、天风睿源、天风睿盈继续达成一致行动协议,新星汉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持有上市公司358,206,971股,持股比例为47.13%;如前述主体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则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新星汉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持有上市公司335,493,659股,持股比例为44.14%。

  上市公司本次向新星汉宜非公开发行股票将进一步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导致其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公司董事会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新星汉宜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收购要约。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相关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股

  ■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新星汉宜持股比例上升,本次权益变动触及要约收购。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收购人认购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发行取得的新增股份,且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收购人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公司董事会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新星汉宜及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收购要约。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8日

  股票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文体    公告编号:临2020-070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修订《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以上修订条款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生效(修改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文体        公告编号:临2020-071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要求,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将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资金余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9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578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12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7,436,437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48元,募集资金总额计为人民币826,260,985.76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未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用(含税)人民币2,650.00万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799,760,985.76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含税)共计人民币7,868,436.4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1,892,549.32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截至2019年12月9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9) 010095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9,190.18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1.18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本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在华夏银行武汉光谷金融港支行、光大银行武汉东湖支行、汉口银行洪山支行分别开设了1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注:上述汉口银行洪山支行募集资金账户于2020年1月14日销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经与本公司2019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及修订稿(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逐项对照,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79,190.18万元,超出承诺投资金额0.93万元,系补充上市公司营运资金产生的差异。差异原因:使用汉口银行洪山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0.93万元。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19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79,189.25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19)011848号)。2019 年12 月12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全部置换了截至2019年12 月11 日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尚有11,812.26元未使用完毕,系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利息。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二(1)。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一) 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9月6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19]1578号文《关于核准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79,189.25万元,用于置换公司前期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收购Super Sports Media Inc.(简称“新英开曼”)股权款。

  截止2018年8月31日,新英开曼相关资产过户至本公司子公司当代明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诚香港”)的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至此,新英开曼成为明诚香港全资子公司。

  (二) 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前次发行认购资产的账面价值变化情况如下表所述(单位:万元):

  ■

  注:截止日数据未经审计。

  (三) 生产经营情况、效益贡献情况及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新英开曼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为101,965.2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9,317.96万元。

  根据新英开曼管理层编制的2018-2019年盈利预测报告,管理层预测新英开曼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1,471.38万元。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有关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情况

  本公司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做逐项对照,没有发现存在重大差异。

  附表一(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二(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上述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8日

  

  附件一(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二(1)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承诺效益不适用系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无业绩承诺;

  注2: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无业绩承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330号》的要求,新英开曼管理层编制2018-2019年盈利预测报告,新英开曼2019年盈利预测数及实际效益详见本报告书四(三)生产经营情况、效益贡献情况及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文体        公告编号:临2020-072号

  武汉当代名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强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视传媒”)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霍尔果斯强视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尔果斯强视”)、东阳当代时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时光”)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强视传媒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授信5,000万元提供5,000万元担保,期限为对应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 截止本公告日,除本次为强视传媒担保外,公司已实际为强视传媒担保余额为40,461.25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强视传媒的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为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霍尔果斯强视、东阳时光为控股子公司强视传媒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5,000万元提供5,000万元担保,期限为对应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2020年6月15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对各子公司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因此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强视传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游建鸣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C7-007-A

  注册资本:6,239.297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电影发行;影视服装道具租赁;影视器材租赁;影视文化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展会务服务;摄影摄像服务;制作、代理、发布:户内外各类广告及影视广告;艺人经纪。

  与本公司关系:强视传媒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6.16%股权。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强视传媒总资产193,444.39万元;总负债146,032.4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15,500.00万元,流动负债129,375.38万元;净资产47,411.99万元;营业收入20,601.33万元;净利润-8,329.54元;资产负债率75.49%。

  截止2020年6月30日,强视传媒总资产183,816.68万元;总负债138,493.7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7,000.00万元,流动负债131,719.82万元;净资产45,322.98万元;营业收入-1,346.76万元;净利润-2,089.01万元;资产负债率75.3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霍尔果斯强视、东阳时光为控股子公司强视传媒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2、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强视传媒向中国银行偿还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3、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保证合同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意见: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是根据控股子公司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目的是满足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该担保不会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上述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含本次),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88,602.34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59%。其中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85,602.34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90%;公司为国华文创就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反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霍尔果斯华娱为北京担保就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进行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共计3,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0%。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存在。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九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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