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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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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0-082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9月25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0楼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9月19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吴涵渠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沈永健先生属于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8月完成了注册地址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根据登记《营业执照》的相关信息,公司需要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修订如下: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0-083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9月25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0楼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9月19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荣邦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0-084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奥拓电子”)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20年审计工作。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1月28日经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3】0071}号文批准,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转制设立(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1999年9月由财政部批准设立)。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08553078XF,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01室。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北京市财政局核发的编号为11000168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拥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编号为000356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自2013年11月改制设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分支机构

  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承办: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成立于2009年11月23日,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30629083XT,经营场所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8号讯美科技广场3号楼8楼,负责人为刘洛。

  3、人员信息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张增刚,目前合伙人共70名,注册会计师443 名,从业人员总数1066名。近一年来注册会计师转入112人,转出77 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379名。

  4、业务规模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营业收入28,410.19万元,净资产3,176.00万元, 2019年度收入中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收入4,392.66万元,客户数量35家,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资产均值68.68亿元。

  5、投资者保护能力

  2019年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6、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受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监管措施1次,受到证监会各地方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15次。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谢翠,中国注册会计师,批准注册时间为1997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未有兼职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孙永杰,中国注册会计师,批准注册时间为2001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未有兼职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丽,中国注册会计师,批准注册时间为2013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未有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谢翠、张丽、孙永杰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0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保护了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0-085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奥拓电子”)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百辉”)向周维君女士租赁的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与益田路交界东南皇都广场3号楼(1901-1908、1915-1916室,总办公场所面积619.31平方米)的房屋租期届满,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千百辉将继续向周维君女士租赁上述房屋。

  二、关联方情况

  周维君女士系公司董事沈永健先生配偶,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与益田路交界东南皇都广场3号楼1901-1908、1915-1916室,租赁房产总办公面积:619.31平米。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租赁价格参考相关的市场公允价,经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市场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出租方:周维君(甲方)

  承租方: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二)租赁房屋情况及租赁用途

  甲方出租给乙方坐落于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与益田路交界东南皇都广场3号楼1901-1908、1915-1916室,房屋建筑面积619.31平方米,房屋租赁用途为办公。

  (三)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租赁费用及支付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63,789元。

  2、其他费用,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网络费用等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金支付时间:租金按月支付,乙方应当于每月1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2)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期为2年。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租赁事项主要是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办公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年度公司与周维君女士已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64.49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是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办公需要,交易的租赁价格参考相关的市场公允价,经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全资子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是子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的租赁价格公允,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前已取得了我们事前认可,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0-086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拓电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0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0年10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0月1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10月12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2020年9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9月29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帐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2、登记时间:2020年10月14日(星期三)9:00-11:30、14:3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0楼奥拓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孔德建

  联系电话:0755-26719889

  联系传真:0755-26719890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0楼奥拓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邮箱:xuanwz@aoto.com

  邮政编码:518052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87”,投票简称为“奥拓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注意事项: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0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0年10月16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经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

  备注:

  1、对于非累计投票提案,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

  2020年   月   日                  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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