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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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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客户
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1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客户

  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2020年8月14日召开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为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的付款问题,进一步促进业务的发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买方信贷业务,即对部分信誉良好的客户采用“卖方担保买方融资”的方式销售产品,以买方、卖方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基础,在卖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条件下,银行向买方提供用于向卖方采购货物的融资业务。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买方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买方信贷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2020年9月2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合创新”)、商丘市联强商贸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坪山支行”)签订了《销易达业务合作协议》,为开展买方信贷业务,商丘市联强商贸有限公司(买方)购买鸿合创新货物,向中国银行坪山支行申请办理销易达业务,中国银行坪山支行为商丘市联强商贸有限公司提供金额为5,000,000元人民币的借款,期限为180天。如商丘市联强商贸有限公司未按期偿还上述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鸿合创新应承担还款责任,偿还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具体权利义务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的额度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商丘市联强商贸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公司商丘市联强商贸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销易达业务合作协议》

  1、合同各方

  甲方(卖方):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融资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坪山支行

  丙方(买方):商丘市联强商贸有限公司

  “销易达”业务是指在以款到发货、货到付款或赊销为结算方式的交易中,甲方为扩大销售、加速资金回笼,对丙方提供授信支持,在甲方同意于丙方未按期偿还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时承担还款责任的前提下,乙方全额占用甲方授信额度为丙方提供融资,融资款项用于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的业务。

  根据甲乙双方签署的编号为2020圳中银坪额协字第0000004号的《授信额度协议》,乙方同意在该项业务中为甲方核定销易达业务额度。同时,甲方同意丙方使用有效期为期1年的5,000,000元循环额度。

  乙方就“销易达”业务提供的最高融资金额为丙方据以申请融资的合同/订单金额的80%,融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80天。具体融资金额和期限以乙方最终批准结果为准。

  若丙方未按期偿还乙方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乙方在融资到期日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发出《履行还款责任通知书》,甲方应于收到《履行还款责任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履行还款责任。如甲方在收到《履行还款责任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未履行还款责任,乙方有权直接从甲方开在乙方的结算账户或其他账户中扣划融资本息及相关合理费用。

  (二)《销易达业务风险承担函》

  根据鸿合创新与中国银行坪山支行签署的编号为2020圳中银坪销易达合字第001号的《销易达业务合作协议》及编号为2020圳中银坪额协字第0000004号的《授信额度协议》、商丘市联强商贸有限公司(买方)与中国银行坪山支行签署的编号为2020圳中银坪销易达合第001号的《销易达业务合同》和编号为2020圳中银坪销易达申第001号的《销易达业务申请书》,现商丘市联强商贸有限公司(买方)购买鸿合创新货物,由于缺少资金,特向中国银行坪山支行申请办理销易达业务,请中国银行坪山支行为该买方提供金额为¥5000000.00,期限为180天的融资,用于向鸿合创新支付货款。本风险承担函构成前述《销易达业务合作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鸿合创新同意按照前述《销易达业务合作协议》、《销易达业务合同》及配套融资申请书的规定,如买方未按期偿还上述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鸿合创新应承担还款责任,偿还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

  如鸿合创新未在中国银行坪山支行《履行还款责任通知书》送达鸿合创新后3个工作日内履行还款责任,中国银行坪山支行有权直接从鸿合创新在中国银行坪山支行开设的结算账户或其他账户中扣款。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5500万元人民币及400万美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5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销易达业务合作协议》;

  2、《销易达业务风险承担函》。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2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总股本139,090,85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共计转增97,363,597股。

  2020年6月,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为236,454,451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和《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由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909.0854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3645.4451万元。

  二、《营业执照》变更改对照表

  ■

  三、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

  公司名称: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56883208U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C座C1104室

  法定代表人:邢修青

  注册资本:人民币23645.4451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5月28日

  营业期限:2014年12月23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软件和多媒体交互设备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经济信息咨询;会务服务;出租办公用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四、备查文件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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