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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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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ST庞大 公告编号:2020-076债券代码:135250 债券简称:16庞大01
债券代码:135362 债券简称:16庞大02
债券代码:145135 债券简称:16庞大03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天津深商北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商北方”)签署《借款协议》,公司向深商北方借款10,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借款利率为6.50%/年,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合理的商业条款订立,定价公允、合理。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构成负面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无其他附加条件,无需公司向关联人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本次关联交易利率定价标准:按照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的标准定价。公司一年期贷款平均年利率在6.50%-8.00%之间,深商北方为加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保证公司流动资金的正常运转,降低部分财务费用,再次向公司提供10,000万元借款。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9月28日,公司与深商北方签署《借款协议》,公司向深商北方借款1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为6.50%/年。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深商北方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天津深商北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继宏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注册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五大道街道河北路275号

  经营范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房地产开发经营;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汽车租赁;游览景区管理;环境卫生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出借方):天津深商北方有限公司

  乙方(借款方):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100,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元整)

  (三)借款期限及利率

  借款期限为一年,自乙方收到甲方借款之日起计算,年利率6.50%,按季付息,到期还本。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未按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甲方达成协议,则构成借款逾期。甲方有权就逾期借款部分每日按万分之五的比率向乙方计收罚息。

  (五)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向甲方所在地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加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保证公司流动资金的正常运转,深商北方提供的借款将作为经营用款,无需公司向其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相比其他融资方式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便捷性,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当期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1、2020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黄继宏、刘湘华、庄信裕、刘娅作为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回避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本次关联交易只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对《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详细的核查,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情况是按照公平、公允、自愿的原则制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和决策程序中,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此次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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