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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2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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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6,088,243股A股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2020年9月29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该批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同时,泰和集团持有的本公司216,868,000股股份将同步注销。因此本次重组后实际新增股份数量为39,220,243股。

  (二)发行对象情况

  1、本次吸收合并交易的对方情况

  上市公司泰和新材本次吸收合并的交易对方为泰和集团的全部股东,包括国丰控股和裕泰投资,本次吸收合并交易的对方基本情况如下:

  1)国丰控股

  ■

  2)裕泰投资

  ■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对方情况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民士达的全部法人股东,包括国盛控股、裕泰投资、交运集团和国资经营公司,以及姚振芳等12名自然人股东,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对方基本情况如下:

  1)国盛控股

  ■

  2)裕泰投资

  裕泰投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公告“二、本次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情况”之“1、本次吸收合并交易的对方情况”之“2)裕泰投资”。

  3)交运集团

  ■

  4)国资经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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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自然人交易对方

  ① 姚振芳

  ■

  ② 刘翠华

  ■

  ③ 吴政光

  ■

  ④ 缪凤香

  ■

  ⑤ 周福照

  ■

  ⑥ 顾其美

  ■

  ⑦ 吴宗来

  ■

  ⑧ 洪苏明

  ■

  ⑨ 宋月珊

  ■

  ⑩ 王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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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鞠成峰

  ■

  13 王志新

  ■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根据截至2020年6月30日在册股东和新增股份发行登记以及泰和新材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注销情况模拟测算,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情况:

  ■

  (三)本次重组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重组前,泰和集团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国丰控股为泰和集团的控股股东,烟台市国资委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重组完成后,裕泰投资将与国丰控股保持一致行动,国丰控股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烟台市国资委。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前,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为610,833,600股,泰和集团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国丰控股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本次重组上市公司拟向交易对方净新增发行39,220,243股股份,本次新增股份上市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650,053,843股。本次新增股份上市前后(同时考虑新股登记及老股注销),公司股份结构为:

  ■

  根据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公司2019年度每股收益为0.3327元。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等有积极影响,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六、为本次交易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独立财务顾问

  机构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电话:010-6083 6030

  传真:010-6083 6031

  经办人员:康昊昱、师龙阳、梁勇、冯剑、李时雨、于云偲

  (二)法律顾问

  机构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乔佳平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首开幸福广场C座五层

  电话:(010)50867666

  传真:(010)65527227

  经办律师:王飞、许国涛、李夏楠

  (三)审计机构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叶韶勋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电话:(010)65542288

  传真:(010)65547190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刚、宋勇

  (四)资产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智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F4 层 939 室

  联系电话: 010-88000000

  传真:010-88000006

  经办人员:陶涛、候超飞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向烟台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03号);

  2、中信证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3、康达律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实施情况法律意见书》;

  4、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圆全验字【2020】000009号);

  5、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上述备查文件,投资者可于工作日9:00-17:00在公司进行查阅。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0-073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方承诺事项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泰和新材”)吸收合并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集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相关方案已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6月8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向烟台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03号)。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吸收合并烟台泰和集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已完成标的资产过户、新增股份登记及泰和集团持股注销工作。

  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如下(除非另有所指,否则本公告中所有释义与本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中释义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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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承诺的主要内容已在《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中披露。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承诺各方已经或正在正常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公司将持续督促各方严格按照承诺履行相关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0-074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山东辖区上市公司2020年度

  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构建和谐投资者关系,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山东辖区上市公司2020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互联网平台举行,投资者可以登陆“全景·路演天下”网站(http://rs.p5w.net)参与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互动交流时间为2020年9月29日(星期二)下午15:00-16:55。

  公司总会计师顾裕梅女士、董事会秘书董旭海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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