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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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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0-090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25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石排段157号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先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106,280,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0,000,000股的50.6100%。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0,000,000股的0%。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106,280,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0,000,000股的50.610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0,000,000股的0%。

  3、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每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28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无中小股东投票。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28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无中小股东投票。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28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无中小股东投票。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28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无中小股东投票。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张鑫、许家辉;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0-091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24日以邮件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宇轩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宇轩”)拟以债转股方式以所持有江西宇轩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宇轩”)4,000万元债权向其全资子公司江西宇轩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江西宇轩的注册资本由目前的2,000万元增加至6,000万元。此次增资有助于改善江西宇轩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江西宇轩资金实力,有利于促进江西宇轩的良性运营和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长远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2、审议《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融资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融资授信不超过壹亿元人民币,融资的具体数额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双方签署的法律文件最终确定的数额为准。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0-092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宇轩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宇轩”)拟以债转股方式向其全资子公司江西宇轩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宇轩”)进行增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增资情况概述

  为了优化江西宇轩的资产负债结构,深圳宇轩拟以所持有江西宇轩4,000万元债权向江西宇轩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西宇轩的注册资本由目前的2,000万元增加至6,000万元。江西宇轩仍为深圳宇轩的全资子公司。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江西宇轩电子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城西工业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2MA380HUA9A

  法定代表人:李作华

  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8年06月29日

  营业期限:2018年06月29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高频变压器、电感器制造经营、研发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江西宇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股权结构

  深圳宇轩持有江西宇轩100%股权,江西宇轩为深圳宇轩全资子公司。

  (四)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江西宇轩的资产总额1,185.38万元,负债总额1,401.17万元,净资产-215.79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3,229.69万元,净利润-481.59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0年7月31日,江西宇轩的资产总额11,824.25万元,负债总额9,983.41万元,净资产1,840.85万元,2020年1-7月营业收入3,942.94万元,净利润60.51万元(未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此次增资,有助于改善江西宇轩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江西宇轩资金实力,有利于促进江西宇轩的良性运营和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长远利益。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西宇轩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宇轩的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宇轩通过以所持有江西宇轩债权向江西宇轩进行增资,是为了优化其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财务风险,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长远利益。本次增资事项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深圳宇轩以债转股方式向江西宇轩进行增资。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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