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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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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0-050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9月25日下午14点00分;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上午9:15 - 9:25,9:30 - 11:30,下午13:00 -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九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92,210,0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3627%,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37,456,6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2773%;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4,753,4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854%。

  (3)参与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4,753,4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854 %。

  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报告书》,独立董事傅恒山先生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在征集委托投票权期间,独立董事傅恒山先生未收到股东的投票委托。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98,870,11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22%;反对855,39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53,898,027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77%;反对855,39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98,870,11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22%;反对855,39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53,898,027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77%;反对855,39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98,870,11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22%;反对855,39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53,898,027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77%;反对855,39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上述议案(一)、(二)、(三)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上述议案(一)、(二)、(三)均为特别决议事项,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需要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以及列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0-052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五日以通讯和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五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华先生主持,会议经举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经成就,同意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9月25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65名激励对象分别授予893万份股票期权及94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关联董事杨华先生、李益兵先生、韩三平先生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0-054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五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五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锦辉先生主持,会议经举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首次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9月25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65名激励对象分别授予893万份股票期权及94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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