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 2020年3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不超过两百万股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四维”)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不超过0.1020%)。
根据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
截至2020年9月27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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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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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中国四维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计划减持数量,剩余未实施的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自动作废。
3、中国四维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五日